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XII.德国的一个选帝候提出的问题,他曾在自己所辖教区担任最高教会职务,或说在教会中具有很高的地位
853.有一次,我在灵界看见一位公爵,即德国的选帝候,他也享有最高的教会尊荣,或说在教会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我看见他旁边有两位主教和两位牧师;我离得足够近,能听到他们的谈话。选帝候问站在他旁边的四个人,他们是否知道是什么构成基督教界的宗教的基本要素。主教们回答说:“基督教界的宗教的基本要素是唯信称义和得救。”他又问:“你们知道这信仰里面隐藏着什么吗?打开它,仔细检查一下,告诉我。”他们回答说:“它里面只隐藏了主救主的功德和公义。”对此,选帝候回答说:“那么,它里面不是隐藏了在其人身中的主救主吗?祂在其人身中被称为耶稣基督,因为唯独在其人身中的祂是公义。”对此,他们回答说:“这是肯定和必然的。”选帝候坚持说:“打开这信仰,进一步探究它,更仔细地检查一下,看看它里面是否还有其它东西。”牧师们说:“它里面还隐藏着父神的恩典。”对此,选帝候说:“你们若对这个主题形成一个正确的概念和感知,就会看到,这是圣子与圣父的恩典,因为乞求和代求的是圣子。因此,我大胆地对你们说,既然你们承认,尊崇和亲吻你们的唯信,你们就应该无条件地承认、尊崇和亲吻唯独在其人身中的主救主;因为如刚才所述,在其人身中的主是公义,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在这人身中的主也是耶和华和神,如我在圣经里从以下经文中所感知到的;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并亨通;这是祂的名,祂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保罗书信: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因此,祂也被称为信之神(腓立比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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