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268.但现在要解释一下主与天堂如何通过圣言而在全地同在,并与全地结合。在主眼里,整个天使天堂就像一个人;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它们的确看似一个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9-86节)一书。在这个人里面,教会,就是阅读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就像心和肺,主的属天国度就像心,祂的属灵国度就像肺。正如人体内其它所有肢体、内脏和器官都从这两个生命源泉中生存和生活一样,全地所有拥有某种宗教,敬拜一位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由此形成这个人的一部分,或在这个人里面的人也都从主和天堂通过圣言与教会的结合中生存和生活;这些人与包含心肺的胸部之外的肢体和内脏有关。非基督徒,或其余的世人由于基督教会中的圣言而从主那里通过天堂拥有生命,就像全身的肢体和内脏的生命来自心肺一样。他们之间也有类似的联系;这就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构成这个人的胸部。他们在所有人的中心,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周围是承认主是最伟大的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徒之后是非洲人,而亚洲和印度群岛的人民和民族形成最外围,或最外在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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