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245.众所周知,教会取决于它的教义,而教义来自圣言。然而,建立或形成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教义的完整和纯洁,因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建立并构成个体人里面的特定教会的,也不是教义,而是基于教义的信仰和生活。同样,具体地建立并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基于真理的信仰和基于良善的生活,人从圣言中获得这些真理和良善,并应用于自己。圣言就像深处包含大量金银的矿山,又像越往深处,藏着的石头就越宝贵的矿山;这些矿山照着人对圣言的理解而被打开。如果人不理解圣言的真正性质,就是它在自己里面,在其核心和深处的样子,那么圣言就无法在他里面形成一个教会,就像亚洲的矿山不会使一个欧洲人变得富有一样;当然,如果他是矿山的主人和开采者之一,情况就不同了。
对那些为了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而查考圣言的人来说,圣言就像波斯王、莫卧儿或中国皇帝的宝库,而教会之人则像负责管理它们的官员,可以随意取用。然而,那些只拥有并阅读圣言,却不试图从中为他们的信仰寻求真正真理,为他们的生活寻求真正良善的人,就像那些只通过道听途说知道那里有大量财宝,却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的人。那些拥有圣言,却没有从中获得对真正真理的任何理解,或对真正良善的任何意愿的人,就像那些因从别人那里借来的钱而自认为很富有的人,或像那些持有属于别人的地产、房子和商品的人。谁都能看出,这只是一种幻觉。他们又像那些穿着华服昂首阔步,乘坐镀金的马车,后面和两边有随从,前面有开路的,然而这种辉煌一点也不属于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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