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圣爱与圣智 #69

1.17神性充满宇宙

1.17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

69.自然界有两种属性,即空间和时间。生活在自然界的人根据它们形成自己的思维观念,并由此形成他的理解力。人若停留在这些观念中,不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绝不能领悟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会将这些事物包裹在取自时空的观念中;并且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其理解力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纯粹属世。从这光用推理来思考属灵的神性事物,就像从夜间的黑暗思考那些只在白昼之光中出现的事物。这就是自然主义的起源。相反,人若知道如何将自己的心智提升至取自时空的思维观念之上,就会从黑暗进入光明,在属灵的神性事物上拥有洞察力,最终明白在属灵的神性事物里面并来自它们的事物。此外,这时他还凭这光驱散属世之光的黑暗,将其谬误从中央赶到周边。凡具有理解力的人都能在思维上超越自然界的这些属性,实际上也会如此思考;然后肯定并看到神性因全在而不在空间之中。他也能肯定并看到我们前面所提出的那些观点。但是,他若否认神性全在,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就不愿被提升,尽管他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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