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

Life5.在英国,

Life5.在英国,人们在靠近圣餐礼之前所念的劝诫词如下:被视为配坐在圣桌前,或配领圣餐的方法和途径是:首先按神诫命的法则检查你的生活和言谈;无论你在哪里发觉自己要么通过意愿和话语,要么通过行为而有所冒犯,就在哪里为自己的罪哀叹,完全出于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若发觉自己的冒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就要与他们和解,尽最大能力预备为你向别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作出恢复和赔偿,同样准备饶恕冒犯你的其他人,正如你的冒犯在神手里得到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有谁若是亵渎神的人,是祂圣言的阻碍者或毁谤者,是通奸者,或心怀恶意或嫉妒,或有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要悔改自己的罪,否则就不要来到这圣桌前;免得参加圣餐礼后,魔鬼进入你,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罪孽,给你的身体和灵魂都带来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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