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2005.“父”表示来自主的。这从刚才所解释的“父”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凡来自父的也来自主,因为他们原为一。每个人的内在都来自他的父亲,他的外在则来自他的母亲;或也可说,灵魂本身来自父亲,作为衣服包裹灵魂的身体来自母亲。灵魂与身体尽管为二,却合而为一,因为灵魂是身体的,身体是灵魂的;因此,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主的内在来自父,所以是父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在祂里面”,还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又说“看见我的,就看见了父”、“我与父为一”,如从上述经文所看到的。在旧约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谁都能清楚看出,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和赐给我们的“一子”就是主,祂名称为“永在的父”。同一先知书:
你是我们的父,因为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从万古而来。(以赛亚书63:16)
此处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父”的,也是主,因为没有别的救赎主。玛拉基书: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玛拉基书2:10)
“创造”表示重生,如第一卷所示(16, 88, 472节)。此外,在旧约圣言的各个地方,“耶和华”都表示主,因为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就内义而言,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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