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9

759.启12:14

759.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这从“妇人”、“翅膀”和“鹰”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前面论述过)的教会,因而是指该教会之人;“翅膀”是指属灵事物(对此,参看AE 282—283, 529节);“鹰”是指聪明和小心谨慎(对此,参看AE 282节)。由此可推知,“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

还要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由于“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所有人都是属世的,事实上都是感官的,如前所示,这些人基于表象推理,而表象大多都是谬误,他们就这样把简单人引入歧途,所以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人被恩准不感官地,也就是不照着表象,而是属灵地,也就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此,圣言的内义被揭开了,这内义是属灵的,只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从内义会看到神性真理就如它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的样子,从属灵之光则看到如它在自己的属世之光中的样子。神性真理就是圣言,那些属该教会的人从圣言的属灵之光通过来自主、从天堂而出的流注被光照,因为他们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接受经由天堂从主不断流入所有阅读圣言之人的属灵之光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他们由此获得光照。

还要解释一下光照是如何发生的。每个人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就在那里,因为进行思考并受到感动的,正是人的灵。通过被主重生变得属灵的人就其灵而言,在一个天堂社群,而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就其灵而言,则在一个地狱社群。对后者来说,邪恶不断从地狱流入,也被快乐地接受;而对前者来说,良善不断从天堂流入,也被接受;由于良善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的思维,所以他拥有光照。这光照就是由赐给妇人,让她用来飞到旷野的“鹰的两个翅膀”表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所指的。事实上,属灵人也比较像高空飞翔的老鹰;而那些纯属世的人则比较像在地上爬行,看见在自己上面的老鹰的蛇;因此,在下一节,龙被称为“蛇”。

此外,赐予妇人的“鹰的翅膀”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所有属于该教会的人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由此能凭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也就是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他们因以这种方式看见真理,所以就承认它,并以属于意愿的情感接受它。因此,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变成属灵的;结果,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在他们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打开时,它就接受天使的视觉,也就是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本身的视觉。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属该教会的人,就是那些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不属灵地爱真理,也就是因它是真理而爱真理的人不能拥有被如此光照的理解力,以至于能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相反,他们视真理的表象为真实的真理,并从圣言的字义来证实它们,好像它们就是真实的真理。然而,圣言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若被证实为真实的真理,就会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他们因不能从真理之光看见真理,从而以理解力来理解它们,所以就处于一种模糊,事实上处于对要相信的东西的一种盲目信仰,盲目的信仰就像一只看见极少,或什么也看不见的眼睛。事实上,盲目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说服;由于这种说服来自别处,要么来自某个老师,要么来自牧师,要么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所以它是一种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这种信仰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这些人因看不到真理,所以也坚持并希望,教会的教义不应以理解力来靠近和思考或看待,而应以被称为顺服信仰的顺服的灵来接受。出于这种盲目的顺服所接受的事物是真是假,是不得而知的。

这些事物无法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因为在天堂,除了所看到,也就是所理解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会被承认为真理。此外,天堂之光是这样,真理凭它出现在心智的理解力面前,就像世上的物体出现在眼睛的视觉面前一样;因此,当世上那些仅出于一种信仰的盲目视觉看见真理的人被送往天堂,到天使那里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那里的天使,更不用说他们周围的壮丽事物了。这时,他们的理解力也变得愚蠢,他们的眼睛昏暗,所以他们就走了。然而,要知道,这适用于所有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但所有没有把它们分离,而是过着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的人都有看见真理的急切渴望;因此,当他们进入灵界时(这种情况在死亡时发生),他们被恩准看见真理。其原因在于,他们拥有打开的属灵心智,因此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离开自然界后就实际上进入这光。由此可见,“鹰的两个翅膀”表示什么,即:对真理的理解;由于“妇人”是指新耶路撒冷,所以翅膀被赐给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已经被赐下,并会被赐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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