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9.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这从“妇人”、“翅膀”和“鹰”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前面论述过)的教会,因而是指该教会之人;“翅膀”是指属灵事物(对此,参看AE 282—283, 529节);“鹰”是指聪明和小心谨慎(对此,参看AE 282节)。由此可推知,“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
还要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由于“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所有人都是属世的,事实上都是感官的,如前所示,这些人基于表象推理,而表象大多都是谬误,他们就这样把简单人引入歧途,所以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人被恩准不感官地,也就是不照着表象,而是属灵地,也就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此,圣言的内义被揭开了,这内义是属灵的,只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从内义会看到神性真理就如它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的样子,从属灵之光则看到如它在自己的属世之光中的样子。神性真理就是圣言,那些属该教会的人从圣言的属灵之光通过来自主、从天堂而出的流注被光照,因为他们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接受经由天堂从主不断流入所有阅读圣言之人的属灵之光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他们由此获得光照。
还要解释一下光照是如何发生的。每个人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就在那里,因为进行思考并受到感动的,正是人的灵。通过被主重生变得属灵的人就其灵而言,在一个天堂社群,而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就其灵而言,则在一个地狱社群。对后者来说,邪恶不断从地狱流入,也被快乐地接受;而对前者来说,良善不断从天堂流入,也被接受;由于良善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的思维,所以他拥有光照。这光照就是由赐给妇人,让她用来飞到旷野的“鹰的两个翅膀”表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所指的。事实上,属灵人也比较像高空飞翔的老鹰;而那些纯属世的人则比较像在地上爬行,看见在自己上面的老鹰的蛇;因此,在下一节,龙被称为“蛇”。
此外,赐予妇人的“鹰的翅膀”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所有属于该教会的人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由此能凭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也就是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他们因以这种方式看见真理,所以就承认它,并以属于意愿的情感接受它。因此,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变成属灵的;结果,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在他们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打开时,它就接受天使的视觉,也就是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本身的视觉。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属该教会的人,就是那些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不属灵地爱真理,也就是因它是真理而爱真理的人不能拥有被如此光照的理解力,以至于能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相反,他们视真理的表象为真实的真理,并从圣言的字义来证实它们,好像它们就是真实的真理。然而,圣言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若被证实为真实的真理,就会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他们因不能从真理之光看见真理,从而以理解力来理解它们,所以就处于一种模糊,事实上处于对要相信的东西的一种盲目信仰,盲目的信仰就像一只看见极少,或什么也看不见的眼睛。事实上,盲目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说服;由于这种说服来自别处,要么来自某个老师,要么来自牧师,要么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所以它是一种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这种信仰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这些人因看不到真理,所以也坚持并希望,教会的教义不应以理解力来靠近和思考或看待,而应以被称为顺服信仰的顺服的灵来接受。出于这种盲目的顺服所接受的事物是真是假,是不得而知的。
这些事物无法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因为在天堂,除了所看到,也就是所理解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会被承认为真理。此外,天堂之光是这样,真理凭它出现在心智的理解力面前,就像世上的物体出现在眼睛的视觉面前一样;因此,当世上那些仅出于一种信仰的盲目视觉看见真理的人被送往天堂,到天使那里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那里的天使,更不用说他们周围的壮丽事物了。这时,他们的理解力也变得愚蠢,他们的眼睛昏暗,所以他们就走了。然而,要知道,这适用于所有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但所有没有把它们分离,而是过着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的人都有看见真理的急切渴望;因此,当他们进入灵界时(这种情况在死亡时发生),他们被恩准看见真理。其原因在于,他们拥有打开的属灵心智,因此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离开自然界后就实际上进入这光。由此可见,“鹰的两个翅膀”表示什么,即:对真理的理解;由于“妇人”是指新耶路撒冷,所以翅膀被赐给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已经被赐下,并会被赐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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