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9.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这从“妇人”、“翅膀”和“鹰”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前面论述过)的教会,因而是指该教会之人;“翅膀”是指属灵事物(对此,参看AE 282—283, 529节);“鹰”是指聪明和小心谨慎(对此,参看AE 282节)。由此可推知,“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
还要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由于“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所有人都是属世的,事实上都是感官的,如前所示,这些人基于表象推理,而表象大多都是谬误,他们就这样把简单人引入歧途,所以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人被恩准不感官地,也就是不照着表象,而是属灵地,也就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此,圣言的内义被揭开了,这内义是属灵的,只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从内义会看到神性真理就如它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的样子,从属灵之光则看到如它在自己的属世之光中的样子。神性真理就是圣言,那些属该教会的人从圣言的属灵之光通过来自主、从天堂而出的流注被光照,因为他们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接受经由天堂从主不断流入所有阅读圣言之人的属灵之光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他们由此获得光照。
还要解释一下光照是如何发生的。每个人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就在那里,因为进行思考并受到感动的,正是人的灵。通过被主重生变得属灵的人就其灵而言,在一个天堂社群,而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就其灵而言,则在一个地狱社群。对后者来说,邪恶不断从地狱流入,也被快乐地接受;而对前者来说,良善不断从天堂流入,也被接受;由于良善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的思维,所以他拥有光照。这光照就是由赐给妇人,让她用来飞到旷野的“鹰的两个翅膀”表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所指的。事实上,属灵人也比较像高空飞翔的老鹰;而那些纯属世的人则比较像在地上爬行,看见在自己上面的老鹰的蛇;因此,在下一节,龙被称为“蛇”。
此外,赐予妇人的“鹰的翅膀”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所有属于该教会的人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由此能凭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也就是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他们因以这种方式看见真理,所以就承认它,并以属于意愿的情感接受它。因此,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变成属灵的;结果,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在他们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打开时,它就接受天使的视觉,也就是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本身的视觉。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属该教会的人,就是那些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不属灵地爱真理,也就是因它是真理而爱真理的人不能拥有被如此光照的理解力,以至于能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相反,他们视真理的表象为真实的真理,并从圣言的字义来证实它们,好像它们就是真实的真理。然而,圣言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若被证实为真实的真理,就会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他们因不能从真理之光看见真理,从而以理解力来理解它们,所以就处于一种模糊,事实上处于对要相信的东西的一种盲目信仰,盲目的信仰就像一只看见极少,或什么也看不见的眼睛。事实上,盲目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说服;由于这种说服来自别处,要么来自某个老师,要么来自牧师,要么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所以它是一种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这种信仰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这些人因看不到真理,所以也坚持并希望,教会的教义不应以理解力来靠近和思考或看待,而应以被称为顺服信仰的顺服的灵来接受。出于这种盲目的顺服所接受的事物是真是假,是不得而知的。
这些事物无法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因为在天堂,除了所看到,也就是所理解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会被承认为真理。此外,天堂之光是这样,真理凭它出现在心智的理解力面前,就像世上的物体出现在眼睛的视觉面前一样;因此,当世上那些仅出于一种信仰的盲目视觉看见真理的人被送往天堂,到天使那里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那里的天使,更不用说他们周围的壮丽事物了。这时,他们的理解力也变得愚蠢,他们的眼睛昏暗,所以他们就走了。然而,要知道,这适用于所有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但所有没有把它们分离,而是过着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的人都有看见真理的急切渴望;因此,当他们进入灵界时(这种情况在死亡时发生),他们被恩准看见真理。其原因在于,他们拥有打开的属灵心智,因此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离开自然界后就实际上进入这光。由此可见,“鹰的两个翅膀”表示什么,即:对真理的理解;由于“妇人”是指新耶路撒冷,所以翅膀被赐给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已经被赐下,并会被赐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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