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9.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这从“妇人”、“翅膀”和“鹰”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前面论述过)的教会,因而是指该教会之人;“翅膀”是指属灵事物(对此,参看AE 282—283, 529节);“鹰”是指聪明和小心谨慎(对此,参看AE 282节)。由此可推知,“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
还要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由于“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所有人都是属世的,事实上都是感官的,如前所示,这些人基于表象推理,而表象大多都是谬误,他们就这样把简单人引入歧途,所以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人被恩准不感官地,也就是不照着表象,而是属灵地,也就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此,圣言的内义被揭开了,这内义是属灵的,只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从内义会看到神性真理就如它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的样子,从属灵之光则看到如它在自己的属世之光中的样子。神性真理就是圣言,那些属该教会的人从圣言的属灵之光通过来自主、从天堂而出的流注被光照,因为他们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接受经由天堂从主不断流入所有阅读圣言之人的属灵之光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他们由此获得光照。
还要解释一下光照是如何发生的。每个人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就在那里,因为进行思考并受到感动的,正是人的灵。通过被主重生变得属灵的人就其灵而言,在一个天堂社群,而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就其灵而言,则在一个地狱社群。对后者来说,邪恶不断从地狱流入,也被快乐地接受;而对前者来说,良善不断从天堂流入,也被接受;由于良善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的思维,所以他拥有光照。这光照就是由赐给妇人,让她用来飞到旷野的“鹰的两个翅膀”表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所指的。事实上,属灵人也比较像高空飞翔的老鹰;而那些纯属世的人则比较像在地上爬行,看见在自己上面的老鹰的蛇;因此,在下一节,龙被称为“蛇”。
此外,赐予妇人的“鹰的翅膀”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所有属于该教会的人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由此能凭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也就是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他们因以这种方式看见真理,所以就承认它,并以属于意愿的情感接受它。因此,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变成属灵的;结果,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在他们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打开时,它就接受天使的视觉,也就是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本身的视觉。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属该教会的人,就是那些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不属灵地爱真理,也就是因它是真理而爱真理的人不能拥有被如此光照的理解力,以至于能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相反,他们视真理的表象为真实的真理,并从圣言的字义来证实它们,好像它们就是真实的真理。然而,圣言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若被证实为真实的真理,就会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他们因不能从真理之光看见真理,从而以理解力来理解它们,所以就处于一种模糊,事实上处于对要相信的东西的一种盲目信仰,盲目的信仰就像一只看见极少,或什么也看不见的眼睛。事实上,盲目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说服;由于这种说服来自别处,要么来自某个老师,要么来自牧师,要么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所以它是一种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这种信仰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这些人因看不到真理,所以也坚持并希望,教会的教义不应以理解力来靠近和思考或看待,而应以被称为顺服信仰的顺服的灵来接受。出于这种盲目的顺服所接受的事物是真是假,是不得而知的。
这些事物无法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因为在天堂,除了所看到,也就是所理解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会被承认为真理。此外,天堂之光是这样,真理凭它出现在心智的理解力面前,就像世上的物体出现在眼睛的视觉面前一样;因此,当世上那些仅出于一种信仰的盲目视觉看见真理的人被送往天堂,到天使那里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那里的天使,更不用说他们周围的壮丽事物了。这时,他们的理解力也变得愚蠢,他们的眼睛昏暗,所以他们就走了。然而,要知道,这适用于所有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但所有没有把它们分离,而是过着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的人都有看见真理的急切渴望;因此,当他们进入灵界时(这种情况在死亡时发生),他们被恩准看见真理。其原因在于,他们拥有打开的属灵心智,因此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离开自然界后就实际上进入这光。由此可见,“鹰的两个翅膀”表示什么,即:对真理的理解;由于“妇人”是指新耶路撒冷,所以翅膀被赐给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已经被赐下,并会被赐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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