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8

758.“就逼迫那生

758.“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这从“逼迫”、“妇人”和“男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逼迫”当论及“龙”所指的那些人时,是指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对此,参看AE 707, 721a, 730a节);“男孩子”是指该教会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参看AE 724a—725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逼迫”在此表示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好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争战”,当他被摔在地上时,就发“大怒”,并出于表示仇恨的这怒气“逼迫妇人”;他的“怒”表示仇恨(可参看AE 754节)。下文用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他的仇恨,即:“他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最后,当他的所有企图都徒劳无功时,他就充满怒气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

“龙”所指的那些人对“妇人”所指的那些人具有如此仇恨,是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具有如此仇恨,由于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人与地狱结合,所以他们的仇恨就像地狱对天堂的仇恨。这种仇恨的源头也要简单解释一下。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些爱是截然对立的。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只爱他们自己的自我;而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不爱他们的自我,因为他们爱主胜过自己,爱邻超过自己;他们还被阻留躲避他们的自我,并被保持在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中。此外,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是各种仁爱的快乐,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对立面,或说它们彼此截然对立。由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在他们的一切活动中都出于他们的爱之快乐行动,而如前所述,这些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龙对妇人具有如此仇恨;因为“龙”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这就是为何他被称为“大红龙”,“大红”表示这爱。他还被称为“魔鬼和撒但”,“魔鬼”表示来自地狱的一切邪恶,“撒但”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邪恶就在对良善的仇恨之中,虚假就在对真理的仇恨之中。他也被称为“古蛇”,“古蛇”表示感官层,也就是人生命的终端,所有这种仇恨都位于这感官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就具有类似的仇恨;这仇恨不在这个世界上显现,而是在灵界当他们成为灵时显现。这是一种致命的仇恨,这是恶灵生活的本质快乐(可参看AE 754节);但这种快乐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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