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8

758.“就逼迫那生

758.“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这从“逼迫”、“妇人”和“男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逼迫”当论及“龙”所指的那些人时,是指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对此,参看AE 707, 721a, 730a节);“男孩子”是指该教会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参看AE 724a—725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逼迫”在此表示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好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争战”,当他被摔在地上时,就发“大怒”,并出于表示仇恨的这怒气“逼迫妇人”;他的“怒”表示仇恨(可参看AE 754节)。下文用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他的仇恨,即:“他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最后,当他的所有企图都徒劳无功时,他就充满怒气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

“龙”所指的那些人对“妇人”所指的那些人具有如此仇恨,是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具有如此仇恨,由于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人与地狱结合,所以他们的仇恨就像地狱对天堂的仇恨。这种仇恨的源头也要简单解释一下。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些爱是截然对立的。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只爱他们自己的自我;而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不爱他们的自我,因为他们爱主胜过自己,爱邻超过自己;他们还被阻留躲避他们的自我,并被保持在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中。此外,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是各种仁爱的快乐,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对立面,或说它们彼此截然对立。由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在他们的一切活动中都出于他们的爱之快乐行动,而如前所述,这些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龙对妇人具有如此仇恨;因为“龙”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这就是为何他被称为“大红龙”,“大红”表示这爱。他还被称为“魔鬼和撒但”,“魔鬼”表示来自地狱的一切邪恶,“撒但”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邪恶就在对良善的仇恨之中,虚假就在对真理的仇恨之中。他也被称为“古蛇”,“古蛇”表示感官层,也就是人生命的终端,所有这种仇恨都位于这感官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就具有类似的仇恨;这仇恨不在这个世界上显现,而是在灵界当他们成为灵时显现。这是一种致命的仇恨,这是恶灵生活的本质快乐(可参看AE 754节);但这种快乐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


诠释启示录 #1207

1207.“敬拜坐宝

1207.“敬拜坐宝座的神”表示对主的崇拜,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从“敬拜”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敬拜”在此是指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坐宝座的”是指拥有天上地上权柄的,因为“宝座”当论及主时,是指整个天堂,以及那里的一切权柄。所指的,也是地上的一切权柄,因为天上的权柄和地上的权柄是不可分离的;事实上,灵界有天堂和地狱,不能与自然界分离;因此,天使和灵人不能与世人分离,因为他们是联系并结合在一起的。每个人,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社群中,因而一方面与天堂天使同在,另一方面与地狱灵同在。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进入他在世时所在的那些社群。这清楚表明,既然主拥有天上的权柄,那么祂也拥有地上的权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神”都是指主,因为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如祂自己在圣言中所教导的;唯独祂是神。

(关于植物王国)

(2)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从而得以终止。自然和生命是两回事。自然界从这个世界的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而生命从天堂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天堂的太阳是纯粹的爱。从前者发出之物被称为自然,从后者发出之物被称为生命。从纯粹的火发出之物是死的,而从纯粹的爱发出之物是活的。这表明,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自然界作为衣服或遮盖物而服务于属灵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物的灵魂,也就是属灵情感,披上世上的物质为衣;众所周知,它们的身体是物质的,人的身体也是物质的。

属灵之物之所以能披上物质为衣,是因为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无论它们属于大气,水,还是属于土地,就其每个粒子而言,都是由作为一个原因的属灵之物产生的结果;结果照着这一公理与原因行如一体,并与它完全一致,即: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但不同之处在于,原因是一种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灵的,而结果是一种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诸如与灵界的事物完全一致的那类事物存在于自然界中,或说自然界中存在诸如与存在于灵界中的物体完全一致的那类物体,又为何这两者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些就是说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的原因。

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在它里面终止,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灵界的事物是原因,自然界的事物是结果,结果就是终止或极限。哪里有一个最初,或第一原则,哪里就必有一个最后或终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一切居间事物都从最初而共存于最后或终端,所以创造工作在终端或最后事物中是完美的。世界的太阳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自然界通过这太阳被创造出来,最后水陆星球被创造出来,以便能有一切属灵之物可以终止于其中,创造止于其上的终端物质。其它目的是,创造的工作可以不断在那里固定并持久,这个结果是通过人类和动物的代代产生,以及植物的不断发芽生长实现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由此回到它们的第一源头,这个结果是通过人实现的。居间物共存于终端,这一点从这一公理: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因而从自最初到终端的原因和结果的连续性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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