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这从“逼迫”、“妇人”和“男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逼迫”当论及“龙”所指的那些人时,是指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对此,参看AE 707, 721a, 730a节);“男孩子”是指该教会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参看AE 724a—725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逼迫”在此表示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好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争战”,当他被摔在地上时,就发“大怒”,并出于表示仇恨的这怒气“逼迫妇人”;他的“怒”表示仇恨(可参看AE 754节)。下文用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他的仇恨,即:“他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最后,当他的所有企图都徒劳无功时,他就充满怒气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
“龙”所指的那些人对“妇人”所指的那些人具有如此仇恨,是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具有如此仇恨,由于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人与地狱结合,所以他们的仇恨就像地狱对天堂的仇恨。这种仇恨的源头也要简单解释一下。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些爱是截然对立的。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只爱他们自己的自我;而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不爱他们的自我,因为他们爱主胜过自己,爱邻超过自己;他们还被阻留躲避他们的自我,并被保持在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中。此外,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是各种仁爱的快乐,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对立面,或说它们彼此截然对立。由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在他们的一切活动中都出于他们的爱之快乐行动,而如前所述,这些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龙对妇人具有如此仇恨;因为“龙”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这就是为何他被称为“大红龙”,“大红”表示这爱。他还被称为“魔鬼和撒但”,“魔鬼”表示来自地狱的一切邪恶,“撒但”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邪恶就在对良善的仇恨之中,虚假就在对真理的仇恨之中。他也被称为“古蛇”,“古蛇”表示感官层,也就是人生命的终端,所有这种仇恨都位于这感官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就具有类似的仇恨;这仇恨不在这个世界上显现,而是在灵界当他们成为灵时显现。这是一种致命的仇恨,这是恶灵生活的本质快乐(可参看AE 754节);但这种快乐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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