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8

758.“就逼迫那生

758.“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这从“逼迫”、“妇人”和“男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逼迫”当论及“龙”所指的那些人时,是指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对此,参看AE 707, 721a, 730a节);“男孩子”是指该教会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参看AE 724a—725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逼迫”在此表示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好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争战”,当他被摔在地上时,就发“大怒”,并出于表示仇恨的这怒气“逼迫妇人”;他的“怒”表示仇恨(可参看AE 754节)。下文用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他的仇恨,即:“他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最后,当他的所有企图都徒劳无功时,他就充满怒气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

“龙”所指的那些人对“妇人”所指的那些人具有如此仇恨,是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具有如此仇恨,由于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人与地狱结合,所以他们的仇恨就像地狱对天堂的仇恨。这种仇恨的源头也要简单解释一下。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些爱是截然对立的。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只爱他们自己的自我;而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不爱他们的自我,因为他们爱主胜过自己,爱邻超过自己;他们还被阻留躲避他们的自我,并被保持在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中。此外,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是各种仁爱的快乐,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对立面,或说它们彼此截然对立。由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在他们的一切活动中都出于他们的爱之快乐行动,而如前所述,这些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龙对妇人具有如此仇恨;因为“龙”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这就是为何他被称为“大红龙”,“大红”表示这爱。他还被称为“魔鬼和撒但”,“魔鬼”表示来自地狱的一切邪恶,“撒但”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邪恶就在对良善的仇恨之中,虚假就在对真理的仇恨之中。他也被称为“古蛇”,“古蛇”表示感官层,也就是人生命的终端,所有这种仇恨都位于这感官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就具有类似的仇恨;这仇恨不在这个世界上显现,而是在灵界当他们成为灵时显现。这是一种致命的仇恨,这是恶灵生活的本质快乐(可参看AE 754节);但这种快乐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


揭秘启示录 #832

832.启19:18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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