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7.启12: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表示当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时。这从“见”、“龙”和“被摔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考虑并感知;“龙”是指教会中那些轻视生活的人;由于那些持守称义的是唯信,根本不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教义之人尤其轻视生活(对此,参看AE 714b—716, 718, 737节),所以“龙”在此表示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被摔在地上”是指与天堂分离,并被判入地狱(对此,可参看AE 739a, 742, 746a节)。“被摔在地上”在此表示该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因为当属于宗教或教义的任何事物与真理和良善不一致时,它便与天堂分离,不再被承认,而是被视为卑鄙。
这种情况首先发生在灵界,然后发生在自然界;因为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这两个世界行如一体。事实上,一个生活在自然界的人只能像与他同在的灵人和天使那样思想属灵事物,因为属灵事物在人的属世思维之上,在上的事物取决于流注;然而,只有那些内在属灵,也就是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并照真理生活的人才接受这流注。这些人不承认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宗教,而是视之为卑鄙。那些对真理没有情感,除非为了名声、荣誉和利益,从而轻视仁爱的生活之人则不然。这些人不接受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此他们与地狱合而为一。这些人由“龙”来表示。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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