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启12:13–14.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
“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表示当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时(757节);“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758节)。
“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759节);“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还在少数人当中,因为在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生活,从而没有真理的人当中(760节);“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表示直到教会成长起来,并达到它的完全(761节)。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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