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4

754.“就发大怒”

754.“就发大怒”表示对属于来自圣言的信仰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良善,随之对那些处于其中之人的仇恨。这从“大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怒”当论及魔鬼时,是指仇恨。因为当论及主时,“怒”表示热情,这热情有天堂在里面;当论及魔鬼时,“怒”表示仇恨,仇恨则有地狱在里面。“怒气”和“忿怒”(anger and wrath)表示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可参看AE 413, 481e, 647, 693节)。魔鬼的仇恨是针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因为纯属世的真理和良善与这些截然对立,纯属世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虚假和邪恶,尽管对那些纯属世和感官的人来说,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的良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流出的欢乐和愉快,他们的真理是凡支持这些良善的;因此,由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来自地狱,所以这些良善和真理本质上是邪恶和虚假。但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良善是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中流出的快乐,属灵的真理则是教导这些良善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经由天堂来自主而被称为属灵的,因为从主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由于人不能接受这些真理和良善,除非他相信并实行它们,所以才说它们属于来自圣言的信仰和生活。从圣言生活就是从主生活,因为主就在圣言中;事实上,祂就是圣言。

由于纯属世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虚假和邪恶,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截然对立,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和良善,所以魔鬼(他是指地狱)处在对它们持续不断的仇恨中。这就是为何各种仇恨不断从地狱冒上来;而另一方面,各种属灵之爱则从天堂降下来;于是,地狱的仇恨和天堂的爱之间就有一种平衡,世人被保持在这种平衡中,好叫他们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事。因此,那些不从圣言生活,而是从世界生活的人,因仍是属世的,故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并由此接受虚假,从它们当中孕育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仇恨。诚然,他们的仇恨在世上没有显现,因为它从内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面;但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这仇恨就显现出来。那时,他们怀着大到无法描述的仇恨焚烧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人;它的确是一种致命的仇恨;因为他们一看见处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一位天使,事实上,只是听到作为这些良善和真理之源头的主的名,就立刻陷入强烈的仇恨,感觉再也没有比迫害他们、向他们行恶更快乐的了。他们因不能摧毁或杀害他们的身体,所以就满怀激情,或怀着一颗燃烧的心试图去摧毁或杀害他们的灵魂。

经上之所以说“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是因为最后的审判之后,灵界的状态完全改变了。最后审判之前,那些虽然不属灵,但仍能于外在过着文明道德生活的人被允许为自己形成想象的天堂或貌似的天堂,并在那里享受像世上那样的欢乐。但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种情况不再允许,因为现在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被带走,纯属世的人被带到地狱,属灵的人被带到天堂。这也是“龙同他的使者从天上被摔在地上”这句话的意思,即:在此之前,他们被准许与终端天堂或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结合,并因此为自己形成这些天堂;但现在这种情况不再准许了。因此,这就是对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之人的仇恨具体是什么意思,这仇恨由魔鬼向“住在地与海上的”所怀的“大怒”来表示。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圣父和圣子,也

98.圣父和圣子,也就是神性和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在主里面合一,这一点与当今教会的信仰,也与圣言是一致的;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这是由于唯信称义的教义,或说罪魁祸首就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大多数寻求学术名声,以获得荣誉和晋升或财富的神职人员,都全心全意地倾向于这种教义,或说如此狂热地传播它,直到如今这个教义占据并困扰了他们的整个心智。由于该教义像被称为酒精的烈酒一样使他们的思维喝醉了,所以他们就像醉汉,没有看见教会的这个最基本的真理或最关键的元素,即:正是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然而,只有通过这种合一,人才能拥有与神的结合,并通过结合而拥有拯救。凡考虑到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进而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之人,都能看出,拯救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但首先要在此说明,圣父与圣子,即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然后说明,这种合一是相互的。《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而整个基督教界都视该信经为关于神的教义。在那里,我们读到:“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祂全为一,为一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他们是这样来理解这个教义的: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这种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不是三,所以当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与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一种合一时,那么该教义与圣言是一致的。在圣言中,经上说:

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 35)

这是祂的灵魂和生命的源头;因此,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人看见并认识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因此,祂拥有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也经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救赎主耶和华”(参看TCR 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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