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2.“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那些变得纯属世和感官之人的哀悼。这从“住在地与海上的”和“祸”的含义清楚可知:“祸”是指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住在地与海上的”是指纯属世和感官的人;正如“住在诸天的”表示属灵的人,“住在地与海上的”则表示属世和感官的人,因为属世和感官心智在属灵心智之下,就像地和海在诸天之下一样。在灵界,诸天堂也出现在高处,远在它们之下出现的是陆地和海洋;属灵人住在诸天堂,而属世人住在远在它们之下的地上,感官人则住在海里。因为每个人住在高处,还是住在下面的深处,取决于他那被称为心智内层的内层是打开的还是关闭的。因此,在圣言的一些经文中,“天地”表示内在和外在的教会,或属灵和属世的教会,尤表属灵和属世的人,因为教会在人里面,因此属灵的人就是一个教会。此处“地与海”表示纯属世和感官的,因为地在此是指龙被摔在和如接下来所说的魔鬼下到的地。
这是纯属世或感官人所在之地,因为没有属灵人的属世人,或没有内在人的外在人在受到诅咒的地上,这地下面就是地狱。事实上,人生来就是感官和属世的,可以说就在地狱,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但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以这种方式被主从地狱中拉出来,并提到天堂。这就是为何这种哀悼是对着那些纯属世和感官之人的。之所以有对他们的哀悼,是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也就是声称自己有信仰,却没有信仰生活的人;前面说明,这些人变成了纯属世和感官的(AE 714, 739节);“龙同他的使者”和“古蛇”也是指这些人,但此处所指的,是那些允许自己被龙同他的使者轻易引入歧途的人。因此,论到这些人,经上说:“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天”和“地”表示属灵的内在教会和属世的外在教会(可参看AE 304节);“地”也表示诅咒(AE 742节);“海”表示人生命的最外在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感官的(AE 275, 342, 511节);它们也表示地狱(AE 537—538节)。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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