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2.“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那些变得纯属世和感官之人的哀悼。这从“住在地与海上的”和“祸”的含义清楚可知:“祸”是指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住在地与海上的”是指纯属世和感官的人;正如“住在诸天的”表示属灵的人,“住在地与海上的”则表示属世和感官的人,因为属世和感官心智在属灵心智之下,就像地和海在诸天之下一样。在灵界,诸天堂也出现在高处,远在它们之下出现的是陆地和海洋;属灵人住在诸天堂,而属世人住在远在它们之下的地上,感官人则住在海里。因为每个人住在高处,还是住在下面的深处,取决于他那被称为心智内层的内层是打开的还是关闭的。因此,在圣言的一些经文中,“天地”表示内在和外在的教会,或属灵和属世的教会,尤表属灵和属世的人,因为教会在人里面,因此属灵的人就是一个教会。此处“地与海”表示纯属世和感官的,因为地在此是指龙被摔在和如接下来所说的魔鬼下到的地。
这是纯属世或感官人所在之地,因为没有属灵人的属世人,或没有内在人的外在人在受到诅咒的地上,这地下面就是地狱。事实上,人生来就是感官和属世的,可以说就在地狱,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但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以这种方式被主从地狱中拉出来,并提到天堂。这就是为何这种哀悼是对着那些纯属世和感官之人的。之所以有对他们的哀悼,是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也就是声称自己有信仰,却没有信仰生活的人;前面说明,这些人变成了纯属世和感官的(AE 714, 739节);“龙同他的使者”和“古蛇”也是指这些人,但此处所指的,是那些允许自己被龙同他的使者轻易引入歧途的人。因此,论到这些人,经上说:“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天”和“地”表示属灵的内在教会和属世的外在教会(可参看AE 304节);“地”也表示诅咒(AE 742节);“海”表示人生命的最外在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感官的(AE 275, 342, 511节);它们也表示地狱(AE 537, 538节)。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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