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1.启12: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表示那些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变得属灵之人的得救和随之而来的喜乐。这从“欢乐”、“(居)住的”和“诸天”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是指因得救而喜乐;“诸天”是指那些属灵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居)住的”是指那些活着的人,在此是指属灵地活着的人。“(居)住”表示生活(参看AE133, 479, 662节)。“诸天”表示那些属灵的人,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由于变得属灵的人同样在天堂,尽管就身体而言,他们仍在世上,所以“住在诸天的”不仅表示天使,还表示世人。因为凡被称为属灵心智的内在心智打开的人都在天堂;事实上,有时他甚至出现那里的天使中间。情况就是这样,到目前为止,这一点在世上仍不为人知;因此,要让人们知道,人就其灵而言,就在灵人和天使当中,甚至在他们的那个社群中,他死后就会来到这个社群。这是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完全照着天堂的形像,并以这种方式形成,它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属灵心智虽然在身体里面,但必须在其形式所在的地方。不过,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得到了更充分的论述,那里说明,每位天使,以及就其内层而言的每个人(如果这人是属灵的)都是对应于最大形式的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在圣言论述天地创造的地方,总体上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教会,具体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人,也就是属灵和属世的人。由此可见,“诸天和住在其中的”表示所有在那里的人,以及正通过在教义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而变得属灵的人。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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