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1.启17: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教义上在基督教界掌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仍在改革宗信徒中间掌权,尽管他们不在教皇的统治之下。这些话表示所有这些事,这是因为它们形成结论;因此,它们不仅涉及论到天主教徒所说的事,还涉及关于法兰西民族和新教徒的事,因而那“女人”,即“大城”,也有一国管辖这些人。但我们必须说明这是怎么回事,或管辖的方式。她(即天主教会)有一国管辖新教徒,就像她管辖那些依附于她的宗教说服的人一样;但前提是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她的教义。他们所接受的教义是这些:他们靠近父神,而不是主;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对父神的赎罪、挽回祭和补偿;关于主功德的归算;关于洗礼、原罪和自由意志的一些事;对路德教徒来说,他们非常接近“变体论”。这些教义是从教皇天主教那里遗留下来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它一致;它们就是经上说“那女人,就是大城,有一国管辖地上的众王”的原因或所凭借的东西。“那女人”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城”表示教义(AR 194, 501, 502, 712节);“国”表示教会(AR 749节);因此,“有国”表示管理;“地上众王”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AR 20, 483, 664,704, 720, 737, 740节),因而也表示教义;“地”表示教会(AR 285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即“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教义上在基督教界掌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在改革宗信徒中间掌权,尽管他们不在教皇的统治之下。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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