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

75.启示录1:17–20

75.启1:17–20.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76节);“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77节);“像死了一样”表示自我生命的断绝(78节);“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79节);“对我说,不要惧怕”表示更新(80节);“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因而掌管天堂一切的(81节)。

“又是那存活的”表示来自永恒的(82节);“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83节);“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84节);“阿们”表示神性确认(85节);“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86节)。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表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子孙后代,因为它们是神性(87节)。

“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88节);“和七个金灯台”表示以及关于新天和新地中的事物(89节);“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从主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人(90节);“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表示所有这些人都在新天堂和新教会(91节)。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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