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

75.启示录1:17–20

75.启1:17–20.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76节);“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77节);“像死了一样”表示自我生命的断绝(78节);“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79节);“对我说,不要惧怕”表示更新(80节);“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因而掌管天堂一切的(81节)。

“又是那存活的”表示来自永恒的(82节);“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83节);“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84节);“阿们”表示神性确认(85节);“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86节)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表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子孙后代,因为它们是神性(87节)

“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88节);“和七个金灯台”表示以及关于新天和新地中的事物(89节);“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从主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人(90节);“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表示所有这些人都在新天堂和新教会(91节)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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