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

75.启示录1:17–20

75.启1:17–20.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76节);“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77节);“像死了一样”表示自我生命的断绝(78节);“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79节);“对我说,不要惧怕”表示更新(80节);“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因而掌管天堂一切的(81节)。

“又是那存活的”表示来自永恒的(82节);“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83节);“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84节);“阿们”表示神性确认(85节);“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86节)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表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子孙后代,因为它们是神性(87节)

“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88节);“和七个金灯台”表示以及关于新天和新地中的事物(89节);“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从主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人(90节);“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表示所有这些人都在新天堂和新教会(91节)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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