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361.启6: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随后状态的显现。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1–352节)清楚可知,即:“揭开印”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由于有七印,它们被揭开七次,所以所表示的是教会之人的相继状态。但对世上的任何人来说,此处所描述的教会的这些相继状态并不明显,因为它们是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方面的相继状态;没有人看见这些状态,唯独主除外。由于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在那里都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在对圣言的感知和理解方面被依次安排,还由于这本预言书描述了对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的最后审判,以及对那些在新天堂里的人的安排,所以此处论述了这些状态,因为接下来的事就取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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