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9

749.“和他们所见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揭秘启示录 #828

828.“可以击杀列

828.“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牧养他们”表祂将藉着圣言字义的真理和理性事物而使所有处于死信的人信服。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类似的话明显可知(544节)。从那里,以及148和485节可以看出,“击杀列族的铁杖”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由出于属世人的属世事物所确认的真理。没有行为的唯信是死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雅各书(2:17, 20);他还说:
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书1:22等)
保罗也这样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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