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742.启17:13.“他们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表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有一个心思”表示一致承认;“将能力权柄给那兽”表示将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归给圣言。之所以表示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因而是教会。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头;但声称他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不像头对身体的统领,而像高于身体之物凭神通过圣言,而不是凭它自己统治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要服从圣言。所以,他们承认,圣言的解释权不像既成的事实那样仅属于教皇的特权;因为这样圣言的神性权威就会被败坏并灭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