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140.“叫众教会知道,我是那察看肾肺心肠的”表叫教会知道主察看各人所拥有的真理与良善的品质。“七个教会”表整个教会,和前面一样;“察看肾肺心肠”表察看人所信所爱的全部事物,因而察看他的真理与良善的品质。“察看肾肺心肠”具有这样的含义出于对应,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这种对应来自这一事实:信之真理把人从虚假中洁净出来,爱之良善把人从邪恶中洁净出来,正如肾脏将血液从被称为尿的秽物中洁净出来,心脏将血液从被称为肮脏的不洁之物中洁净出来。
因此,古人将爱及其情感置于心,将智慧及其觉知置于肾。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得到证实:
看哪,你所喜爱的是肾里的真理,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诗篇51:6)
你掌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那时,我的骨骸并不向你隐藏。(诗篇139:13, 15)
我心里发酸,我的肾都被刺伤,我这样愚昧无知。(诗篇73:21-22)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的肾,要照各人所行的路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耶和华啊,你看见我,察验我的心。(耶利米书12:2-3)
耶和华是公正的审判官,试验肾心。(耶利米书 11:20; 20:12)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公义的神察验心肾。(诗篇7:9)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探查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在这些地方,“肾”表聪明与信仰的真理,“心”表爱与仁的良善。“心”表爱及其情感,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371-3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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