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9

749.“和他们所见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真实的基督教 #651

651.一切理性,或

651.一切理性,或理性本身都同意这一点,即:主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而不能将邪恶归算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这些属于祂的神性本质。因此,将邪恶,或属于邪恶的任何东西归于主,就是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因而是一个矛盾。这就像把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联系起来一样是可憎的;然而,他们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就连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为来自主的良善的本质在他里面;而另一方面,地狱灵只能向他人行恶,因为来自魔鬼的邪恶的性质在他里面。任何人在世上归为己有的本质或性质,在死后都不能改变。请想想看,如果主出于愤怒看待恶人,出于怜悯看待善人(恶人和善人都是无数的),并出于恩典拯救善人,出于报复诅咒恶人,或定恶人的罪,以如此不同的眼光看待两者,即温柔而宽容地看待善人,严厉而苛刻地看待恶人,那么主的性质会是什么样呢?在这种情况下,主神会是什么样呢?凡被教会的讲道教导的人,谁不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另一方面,本身为邪恶的一切邪恶都来自魔鬼?因此,如果有人真的既接受良善,也接受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并在意愿中接受这两者,那么他会变得既不冷也不热,而是不冷不热的,因而被吐出去,正如主在启示录(3:15, 16)中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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