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8

748.启12:11

748.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抵抗并得胜。这从“血”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28a–c—329a–f节);“羔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由此可见,“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战胜他,也就是战胜“龙同他的使者”所表示的那些人。之所以说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充满天堂,并构成天堂里的天使智慧的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主的神性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结合,以至于他们为一;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就是祂称为父的;这神性与祂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这就是为何主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由于存在这样一种合一,所以主的人身得了荣耀之后,神性真理就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神性真理从主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人身。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从头到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可参看AE 476节)。

由此可见,圣言的字义多么不同于它的灵义;当仅以一种外在方式,不同时从内在看待圣言时,圣言如何被歪曲。这种不同何等之大,可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羔羊的血”在字义上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在灵义上却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如果字面上的真理,即米迦勒凭主的十字架受难战胜龙,被视为真实的真理,那么随之而来的结果是,主以此除去世上所有的罪,也以此打动祂的父怜悯人类;然而,这些观念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神性真理并不和谐一致,与对真理的正确理解也不和谐一致。谁会以为主凭十字架受难除去世上所有的罪,尽管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他在世上的生活的样子,作恶的下地狱,行善的上天堂?谁会以为父神因儿子在十字架上的血而动了怜悯之心,尽管祂自己就是怜悯本身,爱本身和良善本身?由此清楚可知,在此处和其它上千个地方,仅从外在,没有同时从内在被看待的圣言被歪曲了。从外在看圣言,就是从字面来看它;但从内在看圣言,就是从纯正真理的教义来看它。当从教义相信,主通过试探征服众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试探征服了众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一切就能被理解,从而被相信了;米迦勒凭十字架受难获胜,就成了表面的真理;而他凭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获胜,就成了真实的真理。但当表面真理被视为真实的真理,并被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如前面以举例的方式所说明的(AE 719节)。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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