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抵抗并得胜。这从“血”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28a–c—329a–f节);“羔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由此可见,“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战胜他,也就是战胜“龙同他的使者”所表示的那些人。之所以说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充满天堂,并构成天堂里的天使智慧的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主的神性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结合,以至于他们为一;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就是祂称为父的;这神性与祂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这就是为何主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由于存在这样一种合一,所以主的人身得了荣耀之后,神性真理就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神性真理从主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人身。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从头到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可参看AE 476节)。
由此可见,圣言的字义多么不同于它的灵义;当仅以一种外在方式,不同时从内在看待圣言时,圣言如何被歪曲。这种不同何等之大,可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羔羊的血”在字义上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在灵义上却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如果字面上的真理,即米迦勒凭主的十字架受难战胜龙,被视为真实的真理,那么随之而来的结果是,主以此除去世上所有的罪,也以此打动祂的父怜悯人类;然而,这些观念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神性真理并不和谐一致,与对真理的正确理解也不和谐一致。谁会以为主凭十字架受难除去世上所有的罪,尽管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他在世上的生活的样子,作恶的下地狱,行善的上天堂?谁会以为父神因儿子在十字架上的血而动了怜悯之心,尽管祂自己就是怜悯本身,爱本身和良善本身?由此清楚可知,在此处和其它上千个地方,仅从外在,没有同时从内在被看待的圣言被歪曲了。从外在看圣言,就是从字面来看它;但从内在看圣言,就是从纯正真理的教义来看它。当从教义相信,主通过试探征服众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试探征服了众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一切就能被理解,从而被相信了;米迦勒凭十字架受难获胜,就成了表面的真理;而他凭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获胜,就成了真实的真理。但当表面真理被视为真实的真理,并被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如前面以举例的方式所说明的(AE 719节)。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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