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他们的”表示不断从圣言指责他们,与他们争论的。这从“控告”、“在神面前”和“昼夜”的含义清楚可知:“控告”是指攻击(参看AE 746a节),因此它表示指责和争论,因为控告的人也争论和指责;“在神面前”是指从圣言(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持续,没有间断;因为“昼夜”表示生命的一切状态,“昼”表示当心智处于清晰思维时的生命状态,“夜”表示当心智处于模糊思维时的生命状态。这两种生命状态表示持续不断,因为灵界没有年、月、周、日和时的时间划分,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变化;因为那里的天使和灵人有时处于清晰的思维,有时处于模糊的思维。天使和灵人交替地处于清晰感知的状态和模糊感知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54–161节)一书。但具体地,他们的状态彼此各不相同地交替,如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天使和灵人正是根据这些状态来计算自己的时间;因此,这些状态取代了世上的时间,也就是年、月、周、日、夜和时。由于那时他们的生命状态总体上在理解力的清晰或模糊方面发生变化,因而处于连续交替,所以“昼夜”表示持续不断。“在神面前控告”表示从圣言指责和争论,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从圣言进行辩论和争论;从圣言争论就是“在神面前”争论,因为神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他们争论支持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因为他们从圣言中只根据文字来理解的一些经文来证实他们的异端,当如此证实它时,他们就相信它是教会的本质真理,尽管它是虚假。一般来说,“昼夜控告”表示来自“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持续不断的虚假流注;由于他们的虚假来自被歪曲的圣言,所以这由“在神面前控告”来表示。
113.“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凭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的主。这从“首先的、末后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的、末后的”当论及主时,是指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参看AE 41节)。在此处和下文,向教会的天使说话的,正是神性人身方向的主,这一点从前一章可以看出来,在那里,同样的话论及人子;人子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当把经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
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3, 16)
在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7–18)
在此处写给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启示录2:8)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在写给别迦摩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启示录2:12)
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的:
眼睛如同火焰;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4–15)
在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启示录2:18)
在写给其它三个教会天使的信中,同样的话也是作为开头;对此,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由此可见写给教会的那些话,正是人子说的。由于“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所示(AE 63节),所以可知,写给众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由此也可知,神性人身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正如它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此处祂是“首先的、末后的”也表示主凭祂的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节,以及其它地方)。主因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我可以肯定,教会里凡不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的人都不能进入天堂。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就是当想到祂的人身或人性时,要想到祂的神性。之所以要如此想到祂,是因为整个天堂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从头到尾的解释;也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 49, 52, 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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