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他们的”表示不断从圣言指责他们,与他们争论的。这从“控告”、“在神面前”和“昼夜”的含义清楚可知:“控告”是指攻击(参看AE 746a节),因此它表示指责和争论,因为控告的人也争论和指责;“在神面前”是指从圣言(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持续,没有间断;因为“昼夜”表示生命的一切状态,“昼”表示当心智处于清晰思维时的生命状态,“夜”表示当心智处于模糊思维时的生命状态。这两种生命状态表示持续不断,因为灵界没有年、月、周、日和时的时间划分,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变化;因为那里的天使和灵人有时处于清晰的思维,有时处于模糊的思维。天使和灵人交替地处于清晰感知的状态和模糊感知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54–161节)一书。但具体地,他们的状态彼此各不相同地交替,如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天使和灵人正是根据这些状态来计算自己的时间;因此,这些状态取代了世上的时间,也就是年、月、周、日、夜和时。由于那时他们的生命状态总体上在理解力的清晰或模糊方面发生变化,因而处于连续交替,所以“昼夜”表示持续不断。“在神面前控告”表示从圣言指责和争论,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从圣言进行辩论和争论;从圣言争论就是“在神面前”争论,因为神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他们争论支持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因为他们从圣言中只根据文字来理解的一些经文来证实他们的异端,当如此证实它时,他们就相信它是教会的本质真理,尽管它是虚假。一般来说,“昼夜控告”表示来自“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持续不断的虚假流注;由于他们的虚假来自被歪曲的圣言,所以这由“在神面前控告”来表示。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