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他们的”表示不断从圣言指责他们,与他们争论的。这从“控告”、“在神面前”和“昼夜”的含义清楚可知:“控告”是指攻击(参看AE 746a节),因此它表示指责和争论,因为控告的人也争论和指责;“在神面前”是指从圣言(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持续,没有间断;因为“昼夜”表示生命的一切状态,“昼”表示当心智处于清晰思维时的生命状态,“夜”表示当心智处于模糊思维时的生命状态。这两种生命状态表示持续不断,因为灵界没有年、月、周、日和时的时间划分,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变化;因为那里的天使和灵人有时处于清晰的思维,有时处于模糊的思维。天使和灵人交替地处于清晰感知的状态和模糊感知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54–161节)一书。但具体地,他们的状态彼此各不相同地交替,如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天使和灵人正是根据这些状态来计算自己的时间;因此,这些状态取代了世上的时间,也就是年、月、周、日、夜和时。由于那时他们的生命状态总体上在理解力的清晰或模糊方面发生变化,因而处于连续交替,所以“昼夜”表示持续不断。“在神面前控告”表示从圣言指责和争论,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从圣言进行辩论和争论;从圣言争论就是“在神面前”争论,因为神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他们争论支持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因为他们从圣言中只根据文字来理解的一些经文来证实他们的异端,当如此证实它时,他们就相信它是教会的本质真理,尽管它是虚假。一般来说,“昼夜控告”表示来自“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持续不断的虚假流注;由于他们的虚假来自被歪曲的圣言,所以这由“在神面前控告”来表示。
XII.仁爱的第一步是除去邪恶;第二步是做对邻舍有用的良善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这一点是占据首位的,即:仁爱的第一步是不向邻舍行恶;向邻舍行善占据第二位。这个信条就像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自每个人出生时,邪恶就牢牢植根于他的意愿;由于一切邪恶都与人有关,无论是近还是远,也与社会和国家有关,所以可推知,遗传之恶是针对每个层级上的邻舍的邪恶。人可以凭理性本身看到,只要植入意愿的邪恶没有被除去,那么他所行的良善就被这邪恶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里面,就像核仁在外壳里面,或骨髓在骨头里面。因此,尽管这种人所行的良善看起来是良善,但它本质上仍不是良善,因为它就像表面完好、美丽的外壳,里面却装着虫蛀的核仁,或像内部腐烂,而且腐烂的痕迹甚至延伸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愿邪恶和实行良善在性质上是对立面;因为邪恶属于对邻舍的仇恨,而良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邪恶是邻舍的敌人,良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两者不能存在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邪恶在内在人中,良善在外在人中;否则,外在人中的良善就像表面愈合,但内部有腐烂物质的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一棵烂了根的树,这树虽然仍结出果实,这果实外表看起来美味、有用,但内部却腐烂、无用。他也像废弃的渣滓,表面抛光、色彩艳丽,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换句话说,他就像猫头鹰的蛋,人们却误以为是鸽子的蛋。
每个人都要知道,人通过身体所行的良善是从他的灵,或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活着的灵。因此,当前面描述的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时,他只由自己的邪恶构成,或说他处于邪恶,以邪恶为快乐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恨恶良善为对他的生活有害的东西。
主在许多地方教导说,在邪恶被除去之前,人不能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
人不能从荆棘上摘葡萄,从蒺藜上摘无花果。坏树不能结出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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