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6

746a.“因为那控

746a.“因为那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表示当那些攻击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与天堂分离,并被判入地狱时。这从“被摔下去”和“控告我们弟兄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摔下去”当论及龙时,是指“龙”所指的那些人与天堂分离,并被判入地狱(对此,参看AE 739a, 742节);“控告我们弟兄的”是指那些攻击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因为“控告者”表示一个攻击、斥责和指责的人,因为控告的人也攻击、斥责和指责。此外,在原文,这个词也表示一个对手和一个指责的人;神奇的是,那些身为“龙”的人虽轻视生活,但在灵界,他们若在信徒身上发现任何无知的邪恶,就会指控信徒,因为他们调查信徒的生活,以便控告信徒,给信徒定罪,因此他们被称为控告者。

但他们所控告的“弟兄”是指所有在天堂里的人,以及地上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这些人被称为“弟兄”,因为他们都有一个父,就是主;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是祂的儿子,被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和“继承者”。由此可推知,他们因是一个父亲的儿子,所以也是弟兄。此外,主,即父亲的首要诫命是,他们要彼此相爱,因此,正是爱使他们成为弟兄;爱也是属灵的结合。对古人来说,在以仁爱为本质的教会中,所有人都被称为弟兄,便由此而来;我们的基督教会起初也是这样。这就是为何“弟兄”在灵义上表示仁爱。以前,所有属于一个教会的人都自称弟兄,主也称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为弟兄,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但为了能清楚明白“弟兄”表示什么,要从圣言来说明。

746b.(1)所有属于犹太教会的人都自称“弟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必将你们一切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领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66:20)

耶利米书:

谁也不可使一个犹太人去侍奉他的弟兄。(耶利米书34:9)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的弟兄、你的弟兄、你亲属的儿子、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11:15)

弥迦书:

直等到他其余的弟兄回到以色列人那里。(弥迦书5:3)

摩西五经:

摩西出去到他弟兄那里, 看他们的重担。(出埃及记2:11)

出埃及记:

摩西对他岳父叶忒罗说,求你容我回到我在埃及的弟兄那里。(出埃及记4:18)

利未记:

当你的弟兄渐渐贫穷时。(利未记25:25, 35, 47)

又:

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人不可严严地辖管他的弟兄。(利未记25:46)

民数记:

巴不得我们的弟兄死在耶和华面前时,我们也死了。(民数记20:3)

又:

看哪,以色列人中有一个人来把一个米甸女人带到他弟兄那里去。(民数记25:6)

申命记:

你要向你的弟兄松开手;当你的弟兄,一个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时,他要服侍你六年。(申命记15:11, 12)

又:

若有人窃取他弟兄的灵魂,从中谋利。(申命记24:7)

又:

你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加多,免得你的弟兄在你眼里被视为卑贱。(申命记25:3; 以及别处)

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彼此称弟兄;他们被如此称呼的主要原因是,他们都是雅各的后代,雅各是他们共同的祖先;但更远的原因是,“弟兄”表示仁之良善,由于该良善是教会的本质,所以所有人都通过它被属灵地结合起来。另一个原因是,“以色列”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因此“以色列人”表示教会。

746c.(2)他们也自称“人和弟兄”,同样自称“同伴和弟兄”,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他们不怜惜人他的弟兄;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人和弟兄”表示真理和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邪恶,故经上说“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因为“玛拿西”表示自愿良善或意愿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智力真理或理解力的真理,两者都是外在教会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虚假。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386b, 440b, 600b, 617e节)。

同一先知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埃及”在此表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这属世人因没有处于真理之光,所以不断争论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这种争论由“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来表示,“弟兄和同伴”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和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所来自的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故经上补充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城”表示教义,“国”表示来自教义的教会,它将以同样的方式争论。

又:

他们帮助人他的同伴,他对他的弟兄说,要刚强。(以赛亚书41:6)

“同伴和弟兄”在此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耶利米书:

你们当谨防他同伴的人,不可信靠弟兄;因为每个弟兄都欺骗,每个同伴都诽谤。(耶利米书9:4)

又:

我要使他们,就是人与他的弟兄分散。(耶利米书13:14)

又:

你们各人要对同伴,各人要对弟兄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又:

你们没有听从我,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9, 17)

以西结书:

人的剑必攻击自己的弟兄。(以西结书38:21)

约珥书:

他们,就是人和他的弟兄,必不拥挤。(约珥书2:8)

弥迦书:

他们都为血埋伏,他们用网罗猎取人他的弟兄。(弥迦书7:2)

撒迦利亚书:

各人以怜悯和同情待他的弟兄。(撒迦利亚书7:9)

玛拉基书:

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呢?(玛拉基书2:10)

摩西五经:

埃及全地有幽暗;人看不见他的弟兄。(出埃及记10:22, 23)

申命记:

在七年末,凡债主借给同伴东西时,都要松手,不可向同伴或弟兄追讨。(申命记15:1, 2)

以及别处。在最近的意义上,“人”是指每个人,“弟兄”是指同一支派中的一个人,因为具有血亲关系,“同伴”是指另一个支派中的一个人,因为只是通过结盟联合起来;但在灵义上,“人”表示凡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凡处于虚假的人;“弟兄”表示凡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该良善本身,“同伴”表示凡处于来自仁之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该真理本身;这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仁之良善对立的邪恶,以及与来自该良善的真理对立的虚假。经上用“弟兄”和“同伴”这两个词,是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正如有两样事物构成人的生命,即意愿和理解力;因此,有两个部分行如一体,如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两个鼻孔、两只手、两只脚、两个肺叶、两个心室、两个脑半球,等等,其中一个部分指向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另一部分指向来自良善的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弟兄和同伴”,又为何“弟兄”表示良善,“同伴”表示它的真理。

746d.(3)主称其处于仁之良善的教会之人为“弟兄”,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9, 50; 马可福音3:33–35)

主伸手所指的“门徒”表示所有属于其教会的人;“祂的弟兄”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仁之良善的人,“姐妹”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而“母亲”表示由这些人构成的教会。

马太福音:

耶稣对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另一个马利亚说,不要害怕!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看见我。(马太福音28:10)

此处“弟兄”也是指门徒,门徒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教会之人。约翰福音:

耶稣对马利亚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到我父那里去。(约翰福音20:17)

门徒在此又被称为“弟兄”,因为与“弟兄”一样,“门徒”也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其教会之人。

马太福音:

王回答他们说,我告诉你们,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马太福音25:40)

从前面的话明显可知,那些行仁爱的善行之人在此被主称为弟兄。但要知道,尽管主是他们的父,祂仍称他们为“弟兄”;祂凭神性之爱为他们的父,凭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弟兄。这是因为在众天堂,所有人都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从主发出的神性(他们是这神性的接受者)就是天上,也是教会里的主;这神性不属于天使或世人,而是属于他们里面的主;因此,主称他们里面属于祂的仁之良善本身为弟兄,同样称天使和世人为弟兄,因为他们是该良善的接受主体。总之,发出的神性,也就是主在众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从天上的主而生的神性;因此,作为这神性的接受者的天使凭该神性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些人因在他们自己里面所接受的神性而为弟兄,故他们里面的主说“弟兄”,因为当天使从仁之良善说话时,他们不是从自己说的,而是从主说的。这就是为何主说:“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因此,前几节经文所列举的仁之良善就是灵义上的主的弟兄,并被主称为弟兄,原因刚才已经给出了。此外,如此称呼他们的“王”表示发出的神性;一言以蔽之,该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或属灵神性,属灵神性本质上是仁之良善。

因此,必须牢记在心的是,主称他们为“弟兄”,不是因为根据基督教界所接受的观点,祂是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人。因此,任何人都不允许称主为“弟兄”,因为祂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神不是弟兄,而是父。在地上的教会中,主被称为弟兄,是因为他们对祂的人身所形成的概念,与他们对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所形成的概念是一样的;然而,主的人身是神性。

由于以前“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与神性属灵良善是一样的,而属灵良善是仁之良善,所以被任命管理以色列人的王称其臣民为“弟兄”,尽管另一方面,臣民不可以称他们的王为“弟兄”,主更不可被如此称呼,因为主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因此,在诗篇:

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我要在会众中间赞美你。(诗篇22:22)

又:

我向我的弟兄为陌生人,向我母亲的儿子为外邦人。(诗篇69:8)

又: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愿平安在你中间。(诗篇122:8)

大卫说的这些话似乎涉及他自己;然而,此处大卫在代表性的属灵意义上表示主。

摩西五经:

你必从你弟兄中间立一王管理他们;你不可立一个为外人、不是你弟兄的人管理他们;免得他高举自己的心在他弟兄以上。(申命记17:15, 20)

“弟兄”(可能会从他们当中立一王管理他们)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经上说:“你不可立一个为外人的人管理他们。”“一个为外人的人”和“陌生人”表示一个不属教会的人。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你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申命记18:15, 18)

这是关于“先知”所指的主的一个预言,即:耶和华神要从弟兄中兴起。他们被称为“你的弟兄”,也就是摩西的弟兄,是因为“摩西”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先知”表示一个教导圣言的人;因此,所指的也是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像我”。“摩西”代表律法,因而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859e, 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9372, 10234节)。

746e.(4)所有承认主,并处于来自祂的仁之良善的人都被主称为“弟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主是所有人的父,也是所有人的老师,一切仁之良善都来自作为父的主,该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作为老师的主。因此,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你们的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8, 9)

由此清楚明显地看出,主的话必须属灵地来理解。因为身为老师的,难道不能被称为老师吗?或者,身为父亲的,难道不能被称为父亲吗?但由于“父亲”表示良善,“在天上的父”表示神性良善,“老师”或“拉比”表示真理,“老师,基督”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考虑到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的灵义,经上说“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你们的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这是指属灵意义,不是指属世意义。在属世意义上,世人可以被称为老师和父亲,但只是代表性地;也就是说,世上的老师的确教导真理,但却是从主,而不是从他们自己教导的;世上的父的确是善的,并把他们的孩子引向良善,但却是从主,而不从他们自己如此行。由此可推知,尽管他们被称为老师和父亲,但他们却不是老师和父亲,只有主才是老师和父亲。在圣言中,“称呼”和“按名称呼某人”表示认识某人的品质。由于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都是主的门徒和儿子,主是他们的老师和父亲,所以主说:“你们都是弟兄。”因为主凭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通过来自祂的爱联合,因而通过相爱,也就是仁爱而称他们为“儿子和继承者”;因此,他们从主而为弟兄;在主里,所有人都是弟兄这句俗话必须以这种方式来理解。

746f.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弟兄”是指谁,即是指所有承认主,并处于来自祂的仁之良善的人,因而是指那些属于祂教会的人。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弟兄”也是指这些人。路加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你回转过来的时候,要坚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22:32)

“弟兄”这个词在此不是指犹太人,而是指所有承认主,处于来自仁与信的良善之人,因而是指所有要通过彼得接受福音的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因为在福音书的圣言中,“彼得”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来自仁的信;但此处“彼得”表示与仁分离之信,因为刚刚之前的话是指着他说的:

西门,看哪,撒但要求你们,好筛你们像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的信不至失掉。(路加福音22:31, 32)

后来又对他说:

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否认你认识我。(马太福音22:34)

这就是无仁之信。但“回转过来的彼得”表示从主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故经上说:“你回转过来的时候,要坚固你的弟兄。”

马太福音:

彼得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马太福音18:21)

又: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自己的弟兄,饶恕他们的罪过,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马太福音18:35)

又: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你和他在一处的时候责备他;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马太福音18:15)

此处“弟兄”表示总体上的邻舍,因而表示每个人;但它具体表示一个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来自主的信之人,无论他是谁;因为这些经文论述的是仁之良善;经上还说“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这表示如果他承认自己的罪过,并回转过来。

又:

为什么你看见你弟兄眼中的木屑,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让我除掉你眼中的木屑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好除掉你弟兄眼中的木屑。(马太福音7:3–5)

此处经上也用了“弟兄”这个词,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仁爱;事实上,“除掉弟兄眼中的木屑”表示给予关于虚假和邪恶的教导,并改造。主之所以说“除掉弟兄眼中的木屑”、“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是因为灵义就包含在主所说的每句话中;若没有灵义,那么看别人眼中的木屑,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或先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再除掉别人眼中的木屑会是什么后果呢?“木屑”表示小的邪恶之虚假,“梁木”表示大的邪恶之虚假,“眼睛”表示理解力,也表示信。“木屑”和“梁木”表示邪恶之虚假,是因为“木”表示良善;因此,“梁木或栋梁”表示良善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之虚假,“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清楚表明,“看木屑和梁木”、“除掉眼中的它们”表示什么。“木”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4943, 8354, 8740节);“眼睛”表示理解力,也表示信(AC 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AE 37, 152节)。此外,在一些经文中,经上提到“栋梁或梁木”,它表示邪恶之虚假(如创世记19:8; 列王纪下6:2, 5, 6; 哈巴谷书2:11; 雅歌1:17)。

又:

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你们听见古时有吩咐他们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应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发怒的,应受审判;凡对弟兄说拉加的,应受公会的审断;凡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弟兄对你怀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解,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19–24)

这一整章论述的主题是人的内在生命,也就是他灵魂的生命,因而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因此,它论述的是仁爱的生活,也就是属灵的道德生活。以前雅各的子孙对这种生活一无所知,因为从他们的列祖往下,他们都是外在人。因此,他们也照着代表敬拜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条例而保持遵守外在敬拜。但主在这一章教导,教会的内在事物不仅必须由外在行为来代表,还必须从灵魂和内心被热爱和实行;因此,“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表示凡出于内在生命实行并教导教会的外在事物的,都会得救。“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表示除非生命是内在的,并由此而是外在的,否则天堂不在人里面,人也不会被接到天堂;“义”表示来自仁之良善的生活良善,“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表示生命必须是内在的,而不是没有内在的外在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只处于代表性的外在,没有处于内在。十诫中“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教导了来自内在生命的外在生命;但他们不知道,想要杀一个人就是在杀他了;因此,经上首先说:“你们听见古时有吩咐他们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应受审判。”因为自古以来,以下教义或观点就在犹太人当中盛行,即:杀那些伤害他们的人,尤其杀外邦人是可接受的,他们照着敌对的情况为此受到或轻微或严厉的惩罚,因而仅涉及身体,不涉及灵魂;这就是“应受审判”的意思。

“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发怒的,应受审判”表示一个没有充分理由就恶意思想邻舍的人会在灵魂上受到轻微的惩罚;“发怒”表示恶意思想,因为“说拉加”和“说你这个傻瓜”是有区别的。“弟兄”表示邻舍,也表示仁之良善,“应受审判”表示要根据情况接受检查和惩罚。“凡对弟兄说拉加的,应受公会的审断”表示一个出于邪恶的思维诽谤邻舍,从而蔑视仁之良善,视之为毫无价值的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说拉加”表示视为无用和毫无价值,“弟兄”表示仁之良善。“凡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表示一个仇恨邻舍的人,也就是一个完全憎恶仁之良善的人就被判入地狱,说“你这个傻瓜”表示完全憎恶,“弟兄”表示仁之良善,“地狱的火”(即火之地狱)表示那些仇恨该良善,从而仇恨邻舍的人所在的地狱。这三者描述了三种程度的仇恨:第一种出于邪恶的思维,也就是“发怒”;第二种出于随之而来的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说拉加”;第三种出于邪恶的意愿,也就是“说你这个傻瓜”。所有这些都是反对仁之良善的仇恨的程度,因为仇恨是仁之良善的对立面。“审判”、“公会”和“地狱的火”(即火之地狱)表示三种程度的惩罚;“审判”表示对轻微邪恶的惩罚,“公会”表示对更严重的邪恶的惩罚,“地狱的火”(即火之地狱)表示对最严重的邪恶的惩罚。

由于整个天堂都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整个地狱都处于对邻舍的愤怒、敌意和仇恨,因此这些是该良善的对立面,还由于对主的敬拜当是内在的时,是来自天堂的敬拜,但它若有什么东西来自地狱,就不是敬拜,而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来自地狱,所以经上说:“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弟兄对你怀恨,就先去同弟兄和解,然后来在坛上献礼物。”“坛上的礼物”表示出于爱和仁对主的敬拜,“弟兄”表示邻舍,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对你怀恨”表示愤怒、敌意或仇恨,“和解”表示对这些的驱散,以及随之而来的通过爱实现的结合。

由此可见,主所说的“弟兄”与“邻舍”意思是一样的,“邻舍”在灵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良善;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良善就是仁之良善。在旧约的许多经文中,“弟兄”在灵义上的意思是一样的。如摩西五经:

你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利未记19:17)

诗篇: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快乐!(诗篇133:1)

也是在这层意义上,罗得称所多玛的居民为弟兄(创世记19:7);这也是以色列人与以东之间的弟兄盟约(阿摩司书1:9),以及犹大与以色列的弟兄情谊(撒迦利亚书11:14)的意思。因为“以色列人与以东”,以及“犹大与以色列”在灵义上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良善和真理都彼此结合在一起。


诠释启示录 #504

504a.到目前为止

504a.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说明“冰雹”表示什么;我们现在说明“火”表示什么。在圣言中,“火”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火焰”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火”表示由自我之爱产生的邪恶,“火焰”表示由世界之爱产生的邪恶。必须清楚的是,各种良善都从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中获得其存在,而各种邪恶都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获得其存在。在圣言中,“火”因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所以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由于在圣言中,“火”论及天堂和地狱,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火”表示爱,所以我要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来清楚说明,“火”在好的意义上表示天堂之爱,在坏的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

在圣言中,“火”表示天堂之爱,这一点首先从“祭坛上的火”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祭坛上的火”表示天堂之爱,或对主之爱(参看AE 496节);非祭坛上的“火”也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观看,看哪,狂风从北方刮来,有一朵大云,把自己包裹在自己里面的火和它周围的光辉,火中间好像活炭的形状。从它中间又出来四个活物的形像。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又如灯的样子;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在它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有一个人的形像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看见烧着的炭的样子,周围有仿佛火的样子在它里头;又从他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它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4–5, 13, 26–27; 8:2)

被看成活物的“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护方面的主,以免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由于这种守护本身在天堂,尤其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所以该天堂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参看AE 152, 277, 313, 322, 362, 462节)。由于它们尤表第三层天堂,而主在众天堂之上,所以主被看见在基路伯以上的宝座上。火也被看见在基路伯中间,周围有光辉,闪电从这火中发出;“在宝座周围、从坐宝座者的腰以上和以下”明显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或神性属天之爱。因为主自己就是神性之爱,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因此,这就是周围有光辉的“火”。

同样,在但以理书:

他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如火焰,其轮子如燃烧的火;一条火河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13)

“亘古常在者”也表示主;此处“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亘古常在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祂因上古时代,就是有一个处于对主之爱的属天教会的时候而被称为“亘古常在者”。“如火焰的宝座”表示这个属天教会和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天堂;但“如燃烧的火的轮子”表示属天之爱的教义;“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的火”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本身。

但以理书也说,他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光明的铜。(但以理书10:5–6)

但以理就是如此看见主的,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在约翰面前以几乎一样的方式被代表,论到祂,经上说: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面貌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3–16; 2:18)

从对约翰所看见的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身穿细麻衣的人”和“亘古常在者”的这种描述的相似性明显看出,他们所看见的,都是主。“祂的面貌如闪电,眼睛如同火焰”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因为对人来说,脸,尤其眼睛,是他的爱之情感的代表形像,因为爱从它们那里闪耀出来,它们也从爱如同从火中那样闪闪发光。

论到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经上说:

祂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显然,在那里,圣言方面的主被表现为坐在一匹白马上,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见主在荆棘中间的火里(出埃及记3:1–3)。因此,当主降临西乃山时,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也看见主“在火里”;对此,经上如此描述: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火炉的烟一般。(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4:36)

此处被看到的“火”也代表神性之爱。

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所以经上吩咐,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他们要取那火来献香。正因如此,在希腊和罗马的宗教仪式中,火要持续不断地烧着,由维斯塔贞女来照管。他们拜火为神圣,这一点就源自亚洲的古代教会;在这些教会中,与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所以灯台被放在会幕内,灯台上有七盏灯常常点着;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不断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纯灯台上的灯(利未记24:2–4);关于这灯台本身(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40:24–25; 民数记8:2–4)。在神的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所表相同。但“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灯台上的火”,也就是火焰,表示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由此可知,在灯台的灯盏中产生火焰之火的“油”也表示神性之爱;五个谨慎的童女灯里有,而五个愚拙的童女没有的“油”(马太福音25:1–12)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福音书中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耶稣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用圣灵与火施洗”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爱之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这真理所源于的神性之爱。

以赛亚书中的“火炉”也表示“火”所表之物:

那有火炉在锡安、有烤炉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以赛亚书31:9)

经上说“那有火炉在锡安的”,是因为“锡安”表示有属天之爱在里面的教会;说“有烤炉在耶路撒冷”,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有教义真理在里面的教会;属天之爱相对来说就像“火炉”,而教义的真理则好像预备饼的“烤炉”。

504b.由于“火”表示爱之良善,“全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所以有时火从天堂降下来,烧灭燔祭;如当为百姓赎罪而献全燔祭时,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当献祭时,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吞灭坛上的全燔祭和脂肪;全体百姓一看见,就都欢呼,脸俯伏于地。(利未记9:24)

经上还说:

从天而降的火吞灭以利亚的全燔祭、木柴、石头、尘土,又舔干沟里周围的水。(列王纪上18:38)

“火”也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的接受。从磐石中出来、吞灭了基甸带给神使者的肉和无酵饼的“火”(士师记6:21)所表相同。以下吩咐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羔羊要用火烤,断不可用水煮,剩下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出埃及记12:8–10)

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852–7861节)。

当以色列人起行时,主走在他们面前所在的火,以及夜间会幕上面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记13:21–22; 民数记9:15–23; 申命记1:33)

又:

日间,耶和华的云彩是在帐幕以上;夜间,云中有火,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在他们所有的旅程中。(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2, 39)

日间显现的“云”和夜间显现的“火”代表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保护,因为“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云和火”代表保护;云出现时的“日间”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夜间”表示在阴影中的神性真理。他们被一朵云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伤害,也被发光的火保护,以免被太多的阴影伤害。

这就是这些事物的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以赛亚书4:5–6)

“锡安山的居所”表示属天教会的良善,“她的会众”表示该良善的真理;“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表示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伤害;故经上说:“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以免虚假因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而闯入,因为“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虚假的涌入。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她中间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火墙”表示神性之爱的保护,因为地狱不能靠近或攻击这爱;“她中间的荣耀”是指由此而来的四面八方的在光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全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5; 5:12; 7:30;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这表示它们被接纳,以代表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全燔祭”代表这敬拜,因为在燔祭中,整个牲畜在火中被焚烧并烧灭。

由于圣言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因圣言处处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所以以利亚被看到乘火车火马升天去了(列王纪下2:11)。由于同样的原因,山被看到满了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车”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火”表示爱,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真理本身;“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良善。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 200, 302节);“事奉者”表示属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也可参看AE 155节)。由此清楚可知,“火焰”表示爱之良善。“火”表示爱,因为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在众天堂,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爱之神性良善,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来自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来自这太阳的热是神性良善(HH 126–140567—568节)。正是由于火与爱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普通话语中,当论及属于爱的情感时,我们用到“温暖”、“火上浇油”(to be inflamed)、“燃烧”、 “热烈”、“发火”这些词语,以及其它类似词语。此外,一个人会出于任何种类的爱照着这爱的程度而变暖。

504c.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在圣言中,当“火”被归因于主时,或当它论及天堂和教会时,它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当“火”论及邪恶和地狱时,它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表示折磨死后在地狱里的恶人的一切邪恶情感和欲望。“火”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是因为神性之爱当从天堂降下来,进入恶人所在的社群时,就被转变为与神性之爱相反的一种爱,从而转变为各种燃烧的渴望和欲望,进而变成各种邪恶,还变成折磨,因为邪恶自带自己的惩罚。由于神性之爱在恶人那里转变为地狱之爱,所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仇恨和报复掌权的地狱看上去就像着了火,或像一团火焰,无论里面还是周围,尽管在它们里面的地狱团伙没有感觉到任何火。事实上,由于这些爱,在这些地狱中的团伙脸上红肿,仿佛因火而变红。

因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火”的含义。以赛亚书:

邪恶像火焚烧,吞灭荆棘和蒺藜,点燃森林的密丛,使它们在升起的烟中滚动上腾。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惜弟兄。(以赛亚书9:18–19)

同一先知书:

全体百姓都必作为可烧的,成了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赛亚书9:5)

又:

亚述人啊,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火必吞灭你们的灵。万民必像燃烧的石灰,又像被割下的荆棘,在火中焚烧。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燃烧物同居呢?(以赛亚书33:11–12, 14)

“亚述人”表示那些基于虚假和谬误、出于自我聪明,因而出于自我之爱来推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人。

又:

在耶和华报仇的日子,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又:

他们变得像碎秸;火焚烧了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以赛亚书47:14)

又:

看哪,你们当中所有点火、以火星围绕自己的人;进入你们的火地,进入你们所点燃的火星里去吧。(以赛亚书50:11)

又:

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以赛亚书66:24)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关在燃烧之人的手中;你必作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西结书21:31–32)

诗篇:

你发怒的时候,要使他们如炽热的烤炉,火要吞灭他们。(诗篇21:9)

又:

愿燃烧的火炭落在恶人身上,愿火把他们抛在深坑,不能再起来。(诗篇140:10)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祂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马太福音3:10, 12; 路加福音3:9, 17)

同一福音书:

稗子怎样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40)

又: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又:

王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又:

凡对弟兄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18:8–9; 马可福音9:45, 47)

路加福音:

财主在地狱里说,我祖亚伯拉罕哪,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同一福音书: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时候,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这人必喝神烈怒的酒,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那兽与假先知就活活地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

又:

死亡和地狱也被扔在火湖里;若有人被发现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15)

又:

不信的、杀人的、奸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必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属于邪恶之爱的一切欲望及其惩罚,也就是痛苦或折磨。对此,我们建议读者参考《天堂与地狱》(566–575),那里说明了何谓“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04d.前面论述了冰雹,那里说,当神性从天堂降下来时,它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领域会产生与它在天堂本身的效果相反的一种效果;也就是说,在天堂,它赋予生气并进行结合,但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却产生死亡和分离。其原因在于,从天堂而降的神性流注打开善人的属灵心智,并使它适合接受;但在没有属灵心智的恶人里面,它打开他们的属世心智,也就是邪恶和虚假所居之处的内层,他们由此对天堂的一切良善心怀厌恶,并仇恨真理,对各种罪行则怀有一种欲望,因此与善人分离,随即受到诅咒。我们现在正谈论的在善人那里的这种流注在天堂显现为一种赋予生气、再创造和进行结合的火;但在低下的恶人那里,它却显现为一种吞灭和荒废或毁灭的火。

正是由于神性之爱从天堂流下来的这种效果,在圣言中,怒气和愤怒常常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怒气来自火,愤怒来自火之热。经上还提到祂的“怒火”,说祂是“吞灭的火”,以及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从主发出的火具有这种性质,因为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而是说它在恶人那里变成这样,恶人因它的流注或说它流入他们而发怒和愤怒。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主降临西乃山,宣布律法时,出现在这山上的火清楚看出来。尽管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是神性真理的源头,但它向以色列百姓却显为吞灭的火,他们在这火面前极其恐惧,大大颤抖(出埃及记19:18; 20:18; 申命记4:11–12, 15, 33, 36; 5:5, 22–26);这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没有属灵的内在,只有一个属世的外在,这属世的外在充满各种邪恶和虚假;主照着各人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雅各的儿子们就具有上述性质和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也就是主,被称为“吞灭的火”,如在以下经文中;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是吞灭的火。(申命记4:24)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在火焰中好像旋风或暴风。因为耶和华必以火和祂的剑与一切肉体争辩;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以赛亚书66:15–16)

同一先知书:

你必用吞灭的火焰来察罚。(以赛亚书29:6)

又:

在耶和华怒中的愤恨、吞灭的火焰、分散、洪水和冰雹石中。(以赛亚书30:30)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从祂口中有火吞灭,连炭都被它点着了。因祂面前的光辉,密云、冰雹与火炭经过。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冰雹与火炭。(诗篇18:8, 12–13)

又:

我们的神要来,决不缄默;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诗篇50:3)

又: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诗篇11:6)

以西结书:

我必向他们变脸,他们虽从火中出来,火却要吞灭他们。我必使这地成为荒场,因为他们犯下罪过。(以西结书15:7–8)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已经点燃,要烧到最低的地狱,它必吞灭地和地的出产,在山的根基上点火。(申命记32:22)

当神性良善与真理从天堂朝那里的低层部分,就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驱散的恶人所在之处下降时,这些事物就出现在灵界;经上说这些事物,就是由于那里的这些表象。由于从天堂而降的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当被那里的恶人接受时,就变成吞灭的火,所以在圣言中,这火论及耶和华。地狱之火无非是神性之爱进入邪恶之爱,并进入作恶和造成伤害的可怕欲望的变化。

从天而降,吞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火(创世记19:24),以及因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凡火献香而吞灭他们的火(利未记10:1等)也代表这一点。“用凡火所献的香”表示出于除了对主之爱以外的其它爱的敬拜。由于以色列人的欲望而吞灭他们营的边缘部分的火(民数记11:1–3),以及当耶和华从火、云柱中眺望埃及人的营时,在红海中灭亡的埃及人(出埃及记14:24–27)同样代表这一点。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在以色人起行期间,在他们面前发光,也在夜间帐幕上面发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明;然而,耶和华从火中眺望却使埃及人的营彻底混乱,并把它们毁灭。

在灵界,火看上去从天堂降下来烧灭恶人,这从启示录,就是约翰看到的地方明显可知,因为他说:

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歌革和玛各及其团伙。(启示录20:9; 以西结书38:22)

“烧灭”在此表示驱散并投入地狱。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又说: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一日之间就把他的荆棘和蒺藜焚烧并烧灭。(以赛亚书10:17)

“荆棘和蒺藜”表示教会教义的邪恶和虚假;“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表示从天堂而降的神性真理对它们的摧毁。

504e.由于“火”在反面意义上,或相对于恶人,严格来说表示自我之爱,“火焰”表示世界之爱,所以“火”也表示一切邪恶,如敌意、仇恨、报复,以及其它许多邪恶;事实上,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两个源头流出来的(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75节);因此,“火”也表示在属灵生命方面对人的毁灭,因而表示诅咒或定罪和地狱。“火”表示这一切事物,是因为“火”表示爱,这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必观看,因他们仇恨百姓而羞愧;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1)

“仇恨”和“火”描述了对“百姓”和“仇敌”在此所表示的恶人的毁灭。

同一先知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的时候,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以赛亚书43:2)

“从水中经过,趟过江河,必不漫过”表示虚假和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必不进入和败坏,此处“水”表示虚假,“河”表示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他们身上”表示邪恶和由它们产生的欲望必不伤害他们,“火”表示邪恶,“火焰”表示由此而来的欲望。

又:

我们那神圣华美的房屋,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被火焚烧;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以赛亚书64:11)

“那神圣华美的房屋”表示属天和属灵的教会,“神圣的房屋”表示属天教会,“华美的”表示属灵教会;“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表示古教会的敬拜,“赞美”表示敬拜,“列祖”表示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被火焚烧”表示古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了邪恶,良善被这些邪恶吞噬和毁灭;“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表示一切真理也被吞噬;在圣言中,“羡慕的事物”表示教会的真理。

又:

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0–31)

“橡树”表示属世人,“叶子”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园子”表示理性人;“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表示必不再有任何科学真理或真知识,或理性真理。“强者”和“他的工作”表示从自我聪明中产生或孵化出来的东西。在圣言中,信靠自己和自己的聪明之人有时被称为“强的”,因为他以为他自己和他由此所产生的工作是强的;由于人的自我吸收各种邪恶和虚假,并通过这些摧毁一切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焚烧”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

以西结书:

你的母亲像一棵葡萄树。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以西结书19:10, 12–14)

“像一棵葡萄树的母亲”表示古教会,古教会处于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表示如今教会缺乏良善和真理,“干旱之地”表示没有良善的教会,“焦渴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虚假之邪恶摧毁了一切真理和良善,“火”表示邪恶,“枝干”表示有邪恶在里面的教义之虚假,“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虚假之邪恶就是来自教义虚假的邪恶。

撒迦利亚书:

主必使推罗穷乏,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撒迦利亚书9:4)

“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主必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表示它被虚假和邪恶毁灭。

诗篇:

仇敌放火烧了你的圣所,亵渎你名的居所直到地;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诗篇74:7–9)

“仇敌放火烧了圣所,亵渎耶和华名的居所”表示由邪恶产生的欲望喜欢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表示他们彻底摧毁了神性敬拜的一切事物;“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义或对真理的理解。

摩西五经:

彼列的人或恶人若引诱一城的居民侍奉别神,就必被剑刃击杀,城和从城里所夺取的一切财物都要用火焚烧。(申命记13:13–16)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敬拜所来自的教义,即: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必须被除灭,因为这种教义只有源于恶欲的虚假在里面。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侍奉别神”表示承认并敬拜除主以外的某个别神;“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火”表示邪恶对良善的摧毁。

路加福音:

主说,祂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祂所愿意的吗?(路加福音12:49)

这表示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敌对与争战;因为在主降世之前,教会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因而并没有它们与真理和良善之间的争战;但主揭开真理和良善之后,争战才有可能存在,没有它们之间的争战,改造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就是主“愿意火已经着起来”的意思。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

祂来是要造成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表示邪恶与真理相争,真理与邪恶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与对真理的情感相争,对真理的情感与对虚假的欲望相争;“一家”表示在一个人里面。

由于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所以显而易见,耶利米书中的“焚烧儿女”表示什么: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的丘坛,要焚烧自己的儿女。(耶利米书7:31)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人听见攻击亚扪人的拉巴的战争警报;她的女儿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49:2)

以西结书:

当你们献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以西结书20:31)

“用火焚烧儿女”表示通过恶欲或邪恶的爱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无论是否实际犯下这些可憎的事,它们仍表示虚假所确认的污秽而可憎的欲望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摧毁。

由此明显可知,“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什么,即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最后审判之前的第一个变化。下文会解释“树”和“青草”表示什么。论到发生在他们最终灭绝或淹死在红海之前的埃及灾殃,经上也说了类似的话,即:

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火掺杂着冰雹,冰雹又击打了田间一切的菜蔬,又打坏田间一切的树木。(出埃及记9:23–26)

先知书还预言,在“耶和华的日子”,也就是最后审判之前,类似的事要发生。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在它前面有吞灭的火,在它后面有燃烧的火焰。(约珥书2:1–3)

又: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又: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火焰烧尽了田野的一切树木。(约珥书1:19–20)

以西结书:

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吞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因此,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以西结书20:46–47)

“南方的森林”表示一个能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但如今却只处于知识,缺乏属灵之光的教会;“火要吞灭的树木”表示这些知识;“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表示恶欲将剥夺这些知识的一切属灵生命,将不再有任何清晰的真理,甚至不再有模糊真理的任何余剩。知道了“火”在两种意义上的含义,就能看出在圣言中,“变暖”、“发热”、“着火”、“变热”、“被烧”、“烧尽”,以及“温暖或炎热”、“火焰”、“热情”、“焚烧”、“大火或点燃”、“火之地或火炉”、“火炭”,以及其它许多词语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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