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5.“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在心里和灵魂中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这从“救恩”、“能力”、“国度”、“我们神”和“祂基督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得救;“能力”是指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 685节);“我们神”是指其神性方面的主;“祂基督的权柄”是指神性真理的功效,也就是凭借神性真理。“基督”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684—685节);“权柄”当论及主时,表示对人类的拯救(可参看AE 293节);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拯救的能力(AE 333, 726节);主只能拯救那些用心和灵魂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用心和灵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
说“用心和灵魂接受”,意思是说用爱和信,以及用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当“灵魂和心”都被提及时,“灵魂”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而“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事实上,在终端意义上的圣言中,灵魂(anima)表示人的呼吸,这呼吸也被称为他的“灵或气息”,“有生气”(animare)这个动词表示呼吸;当一个人死亡时,就说他“停止呼吸”。此外,正是由于对应,“灵魂”才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因为信与理解力对应于肺脏的气息或呼吸,爱与意愿对应于心脏的运动与搏动(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AE 167节;《属天的奥秘》,2930, 3883–3896, 9050节)。
之所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现在来到了”表示现在主能拯救了;因此“能力”在此表示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是因为在龙及其使者被赶出去,也就是与天堂分离之前,主不能拯救那些属祂教会的人。人若不知道神序的律法,可能会以为主能随心所欲地拯救任何人,因而既能拯救善人,也能拯救恶人;因此,一些人持这种观点:所有在地狱里的人最终都会得救。但没有人能凭直接的怜悯得救,只能凭间接的怜悯得救,而且正是出于纯粹的怜悯,那些在灵魂和心里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才会得救(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祂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不接待祂的“祂自己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能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因此,“祂自己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属于犹太教会的人。主将赐那些信祂名的人权柄,作神的儿子,表示祂将天堂赐予那些在灵魂和心里,或在信仰和生活上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信祂名”表示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主,因为“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神的儿子”表示那些被主重生的人;“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没有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邪恶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虚假的;因为“意(愿)或欲(望)”表示人的自我,“肉”表示邪恶,“人”表示虚假;“乃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已经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由此可见,那些不愿被主改造和重生的人不能得救,这种改造和重生通过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实现。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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