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5.“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在心里和灵魂中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这从“救恩”、“能力”、“国度”、“我们神”和“祂基督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得救;“能力”是指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 685节);“我们神”是指其神性方面的主;“祂基督的权柄”是指神性真理的功效,也就是凭借神性真理。“基督”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684, 685节);“权柄”当论及主时,表示对人类的拯救(可参看AE 293节);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拯救的能力(AE 333, 726节);主只能拯救那些用心和灵魂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用心和灵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
说“用心和灵魂接受”,意思是说用爱和信,以及用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当“灵魂和心”都被提及时,“灵魂”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而“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事实上,在终端意义上的圣言中,灵魂(anima)表示人的呼吸,这呼吸也被称为他的“灵或气息”,“有生气”(animare)这个动词表示呼吸;当一个人死亡时,就说他“停止呼吸”。此外,正是由于对应,“灵魂”才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因为信与理解力对应于肺脏的气息或呼吸,爱与意愿对应于心脏的运动与搏动(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AE 167节;《属天的奥秘》,2930, 3883–3896, 9050节)。
之所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现在来到了”表示现在主能拯救了;因此“能力”在此表示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是因为在龙及其使者被赶出去,也就是与天堂分离之前,主不能拯救那些属祂教会的人。人若不知道神序的律法,可能会以为主能随心所欲地拯救任何人,因而既能拯救善人,也能拯救恶人;因此,一些人持这种观点:所有在地狱里的人最终都会得救。但没有人能凭直接的怜悯得救,只能凭间接的怜悯得救,而且正是出于纯粹的怜悯,那些在灵魂和心里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才会得救(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祂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不接待祂的“祂自己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能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因此,“祂自己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属于犹太教会的人。主将赐那些信祂名的人权柄,作神的儿子,表示祂将天堂赐予那些在灵魂和心里,或在信仰和生活上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信祂名”表示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主,因为“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神的儿子”表示那些被主重生的人;“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没有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邪恶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虚假的;因为“意(愿)或欲(望)”表示人的自我,“肉”表示邪恶,“人”表示虚假;“乃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已经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由此可见,那些不愿被主改造和重生的人不能得救,这种改造和重生通过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实现。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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