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4.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表示天堂天使因那时他们所拥有的光明和智慧而感到的喜乐。这从“大声音说”和“在天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音说”是指发自内心的喜乐的表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天上”是指在天堂天使中间。天使的喜乐来自那时他们所拥有的光明和智慧,这一点作为结果随之而来;因为当“龙”(“龙”是指那些虽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的知识或科学,却因没有处于来自真理和良善的生活而没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被摔下去,从而不再与天堂结合时,众天使就进入光明和智慧,他们的喜乐由此而来。那时众天使进入光明和智慧,是因为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有联系在一起,从他们当中的第一批到最后一批,也就是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第一批天使,到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最后一批天使;主通过第三层天堂流入到最低层天堂,并通过流注将众天堂结合在一起。结果,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因此,当天堂的终端与那些同地狱结合的人,因而与“龙同他的使者”所表示的那些人联系在一起时,终端或最低层天堂与这些人在何等程度上结合,天堂天使的光明和聪明就在何等程度上减弱。
人的终端也是这种情况,这些终端就是总体和具体地覆盖身体的最外在皮肤;这些皮肤里面的肌肉,以及它们终端中的神经也一样,连接部位和膜从这些神经分布到内层;如果这些最外在部分受到伤害,或以某种方式被感染,或绷得太紧,那么被这些最外在部分覆盖和包围的内层的行动和感觉的生命就在同等程度上灭亡。这清楚表明,身体健康取决于最外在部分的状况,就像房子取决于它的地基一样。这种比较尤其适用于因年龄而疲倦的人,他们的最外在部分首先变硬,他们因此失去行动和感觉能力,这种情况逐渐延伸到内层,然后随之而来的是死亡。
当最外在部分可以说变硬时,如当这些部分与地狱结合时的情形,类似原因适用于众天堂,众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只要“龙”出现在天上,众天堂就是这样,因为如前所述,“龙”在外在方面与天堂的终端结合,在其内在方面与地狱结合。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龙出现在天上”, 并且他在天上与米迦勒之间有一场争战,最后“他从天上被摔下去”,这表示他被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在天上听见的“大声音”表示天堂天使中间发自内心的喜乐的表现。他们因那时他们所拥有的光明和智慧而拥有这种喜乐,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正如当一个人的最外在部分完好无损时,他就从内层处于其行动和感觉的生命,高层和低层天堂在其聪明和智慧,因而在其内心的喜乐上也是如此;因此,这些话同样表示天使因那时他们所拥有的光明和智慧而感到喜乐。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