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7.第3节经文说,“天上”现出龙;现在说在“天上”与他争战;后来说在“天上”找不到他及其使者的地方;然而,在第9节经文,他被称为“那古蛇”,以及“魔鬼和撒但”;有些人可能会疑惑,龙,也就是魔鬼,怎么会在天堂,并且在那里还有一席之地,直到他被摔下去;然而,魔鬼在天上从来没有任何地方,而是在地狱有地方。不过,情况是这样:“龙”不是指那些否认神和主,弃绝圣言,无视教会及其教义的人,因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如此行的人死后直接被扔进地狱,永远不会出现在天堂,更不用说在那里有什么地方了。因此,“龙同他的使者”是指那些承认神和主,声称圣言神圣,也支持教会及其教义,但只是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的人。他们不是从心里这样做,因为他们轻视生活,那些轻视生活的人内在是魔鬼,无论他们外在多么看似天使。由此可见,他们因承认神和主,并阅读和传讲圣言而从外在与天堂结合;但他们根本没有照着主在圣言中的任何话生活,故从内在与地狱结合。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因为他们通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生活,以及像从源泉汩汩流出的冒泡的水那样从这些爱中涌出的邪恶玷污了圣言的真理,并将圣言的字义用于确认这种生活。具有这种秉性的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蛇,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有毒、有害;事实上,他们能把最低层天堂的简单善人拉到他们那一边,尤其会利用诸如他们从圣言字义中取出并扭曲的那类东西。经上说他们出现在天上,在那里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是因为圣言将他们与天堂结合起来;人通过圣言与天堂结合;但当确定他们处于其它情感,而不是天堂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天堂被扔了下去。尽管如此,最后的审判完成后,主就提供并规定,从今以后,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信仰的人才可以与天堂结合;属灵的信仰是通过照着圣言的真理生活获得的,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这就是“龙同他的使者被摔在地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所表示的。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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