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36

736.启12:8.

736.启12: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他们被击败,从今以后,天堂里再也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其生命状态是只有思维、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这从“他们并没有得胜”,以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他们并没有得胜”是指他们在争战中被击败了;“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是指从今以后,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对此,我们稍后会有论述)。从今以后,这种状态不存在,因为“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其生命状态是一种只有思维、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事实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因而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唯信的人无法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因为这种情感属于生活。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那进行思考的,意愿则是那受到感动的,因此思维属于理解力,情感属于意愿;所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只是认为事情就是这样,并且由于他们以这种方式思考,他们会说他们会得救。他们因将生活与信仰分离,故只能处于一种属世情感,这种属世情感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此,他们将这些爱的情感与其信仰的事物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并不构成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天堂,而是构成通奸,也就是地狱,因为它是真理与对邪恶的情感的结合;这种通奸对应于儿子与母亲的通奸,这从灵界所知的对应关系明显看出来。尽管如此,主仍规定,真理可以与邪恶结合,但不允许这些人拥有纯正真理,只可以拥有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虚假。由于这种结合属于分离之信,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结合,所以表示那些处于这种信之人的“龙”被称为“撒但”和“魔鬼”;因虚假被称为“撒但”,因邪恶被称为“魔鬼”;因为如前所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而虚假与邪恶的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

这些人之所以没有纯正真理,是因为其信仰的一切都来自圣言的字义,他们不认为属于圣言字义的真理是真理的表象,将表象作为真理本身来接受并捍卫就是歪曲圣言,如前所示(AE 715, 719—720节)。这就是为何“龙同他的使者从天上被摔到地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从今以后,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因为天堂里的所有地方都对应于天使的生命,因此“地方”表示生命状态,如前所述(AE 731节)。由于天堂里所有天使的生命都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生命,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他们由“龙同他的使者”来表示)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所以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此外,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是属灵情感,并且他们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情感并照着这情感思考;由此可知,那些将教会、因而将天堂的一切都置于思考,不置于生活的人,当成为灵人时,就会出于他们自己的情感思考,而这些情感是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如前所述;结果,他们的信仰被灭绝并消散,因为他们使其信仰只属于思维,不属于生活。总之,若不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中,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属灵情感,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仁爱本身是对良善的情感,信仰是对真理的情感,合而为一的这两者构成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揭秘启示录 #779

779.由于此处所提

779.由于此处所提及的“油”是敬拜的圣物之一,表示属天的良善,故此处有必要说一说“膏油”,古人经常使用膏油,以色列人后来也被吩咐用膏油。古时,他们用油膏立作柱子或雕像的石头(参看创世记28:18,19,22),还膏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撒母耳记下1:21;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膏油,用来膏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坛和坛上的一切器皿,以及会幕和其中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利未记8:10-12;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那些要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29; 30:30; 40:13-15;利未记8:12;诗篇133:1-3);还用油膏先知(列王纪上19:15,16);又用来膏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列王纪上1:34-35; 19:15,16;列王纪下9:3; 11:12; 23:30;耶利米哀歌4:20;哈巴谷书3:13;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膏油来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且代表主,而主的人身是真正而独一的“耶和华的受膏者”,但不是以“油”来膏的,而是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的;所以,祂在旧约还被称为“弥赛亚”,而在新约则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视为神圣;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因被膏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或他人以证明心里的快乐和善良,是一个公认的习俗;但不是用圣膏油,而是用普通的油,或某种其它贵重的油(马太福音6:17;马可福音6:13;路加福音7:46;以赛亚书61:3;阿摩司书6:6;弥迦书6:15;诗篇92:10; 104:15;但以理书10:3;申命记28:40)。他们不可用圣膏油膏抹自己或他人(出埃及记3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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