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36

736.启12:8.

736.启12: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他们被击败,从今以后,天堂里再也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其生命状态是只有思维、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这从“他们并没有得胜”,以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他们并没有得胜”是指他们在争战中被击败了;“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是指从今以后,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对此,我们稍后会有论述)。从今以后,这种状态不存在,因为“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其生命状态是一种只有思维、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事实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因而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唯信的人无法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因为这种情感属于生活。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那进行思考的,意愿则是那受到感动的,因此思维属于理解力,情感属于意愿;所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只是认为事情就是这样,并且由于他们以这种方式思考,他们会说他们会得救。他们因将生活与信仰分离,故只能处于一种属世情感,这种属世情感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此,他们将这些爱的情感与其信仰的事物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并不构成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天堂,而是构成通奸,也就是地狱,因为它是真理与对邪恶的情感的结合;这种通奸对应于儿子与母亲的通奸,这从灵界所知的对应关系明显看出来。尽管如此,主仍规定,真理可以与邪恶结合,但不允许这些人拥有纯正真理,只可以拥有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虚假。由于这种结合属于分离之信,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结合,所以表示那些处于这种信之人的“龙”被称为“撒但”和“魔鬼”;因虚假被称为“撒但”,因邪恶被称为“魔鬼”;因为如前所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而虚假与邪恶的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

这些人之所以没有纯正真理,是因为其信仰的一切都来自圣言的字义,他们不认为属于圣言字义的真理是真理的表象,将表象作为真理本身来接受并捍卫就是歪曲圣言,如前所示(AE 715, 719—720节)。这就是为何“龙同他的使者从天上被摔到地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从今以后,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因为天堂里的所有地方都对应于天使的生命,因此“地方”表示生命状态,如前所述(AE 731节)。由于天堂里所有天使的生命都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生命,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他们由“龙同他的使者”来表示)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所以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此外,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是属灵情感,并且他们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情感并照着这情感思考;由此可知,那些将教会、因而将天堂的一切都置于思考,不置于生活的人,当成为灵人时,就会出于他们自己的情感思考,而这些情感是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如前所述;结果,他们的信仰被灭绝并消散,因为他们使其信仰只属于思维,不属于生活。总之,若不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中,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属灵情感,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仁爱本身是对良善的情感,信仰是对真理的情感,合而为一的这两者构成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揭秘启示录 #48

48.“眼目如同火焰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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