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35

735.“米迦勒同他

735.“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表示那些为了爱与仁之生活,为了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与那些为了唯信或分离之信,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之间的争战。这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和“龙”的含义清楚可知:“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指那些为了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为了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龙”是指那些为了与爱和仁的生活分离的唯信,也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前面说明(AE 714–716节),“龙”就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信被称为唯信。这些人也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也就是反对神性人身,因为那些确认唯信的人大部分是纯属世和感官的;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和感官人对人身里面的神性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属世和感官地思想主的人身,没有同时出于任何属灵概念来思想;因此,他们思想主的方式与他们思想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的方式是一样的,他们还教导这一点;因此,在他们的思维观念中,他们将主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从而将这两者,即主的神性和人身彻底分开;尽管他们的教义,也就是亚他那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这样教导的,他们仍如此行,因为该教义教导,神性和人性或人身是一个统一的位格,这两者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让他们当中的任何人自我检查一下,他就会发觉,这就是他们对主的观念。由此清楚可知,与龙争战的“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什么意思,即是指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为了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能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否则,他们就无法处于任何对主之爱,从而无法处于任何对邻之仁,因为这仁与爱只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不来自与祂的人身分离的神性,也不来自与祂的神性分离的人身;因此,在龙及其使者被摔到地上之后,有声音从天上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启示录12:10)。由此清楚可知,“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什么意思。

具体到米迦勒,人们根据字义认为,他是天使长之一;但天堂里没有天使长。诚然,有高级天使和低级天使,也有智慧的天使和不怎么智慧的天使;天使社群里有管理其他天使的主管,但却没有行使专制的权柄、使其他人服从的天使长。这种管理在天堂没有一席之地,因为在那里,没有人从心里承认任何人高于自己,唯独主除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你们也不应被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你们中那最大的,该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3:8–11)

而圣言所提到的那些天使或使者,如“米迦勒”和“拉斐尔”,是指管理和职能,一般是指所有天使的管理和职能的固定和确定部分,或有限和某个部分;因此,此处“米迦勒”表示前面所说的天使职能的那一部分,即取自圣言的教义的那部分的捍卫,该部分教导,主的人身是神性,人必须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才可以从主接受救恩。因此,天使职能的那部分意味着与那些将主的神性与人身分离,将信与爱和仁的生活分离争战,事实上,与那些用嘴唇而不是在生活中信奉仁爱的人争战。

此外,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在灵义上不是指天使,而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302节),因为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而是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天使长也一样,天使长表示这神性真理,如前所述。此外,天堂里的天使没有像世人那样的名字,而是有表达其职能的名字;一般来说,每位天使都有一个照其品质被赐予他的名字;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事物和状态的品质。米迦勒这个名字从它在希伯来语的起源来说,表示“像神一样的人”;因此,米迦勒表示在这一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即: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人必须从主活着,也就是活在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中、活在对邻之爱中。但以理书(10:13, 21; 12:1)也提到米迦勒,在那里和在此处一样,米迦勒表示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真理是给那些将属于主要建立的教会之人的;因为“米迦勒”表示那些将支持新耶路撒冷的教义之人,该教义的两个要点是:主的人身是神性,必须过一种爱与仁的生活。

犹大书在这些话中也提到米迦勒:

天使长米迦勒跟魔鬼争辩、为摩西的身体而辩论时,尚且不敢说一句毁谤的话,只说,主责备你吧!(犹大书1:9)

使徒犹大从通过对应所写的古书中引用了这些话,在这些书中,“摩西”是指圣言,他的“身体”是指圣言的字义;由于此处“魔鬼”所指的人与启示录中的“龙”所指的一样,龙也被称为“撒但”和“魔鬼”,所以明显可知,“米迦勒跟魔鬼争辩、为摩西的身体辩论”表示什么,即:这些人歪曲圣言的字义。由于字面上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恶人能扭曲它,使它偏离它的真正意义,所以古人说(犹大的这些话就是从古人那里引用的):“米迦勒尚且不敢说一句毁谤的话。”“摩西”在灵义上表示律法,因而表示圣言(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859e, 5922, 6723, 6752,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8787, 8805, 9372, 9414, 9419, 9429, 10234, 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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