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5.“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表示那些为了爱与仁之生活,为了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与那些为了唯信或分离之信,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之间的争战。这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和“龙”的含义清楚可知:“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指那些为了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为了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龙”是指那些为了与爱和仁的生活分离的唯信,也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前面说明(AE 714–716节),“龙”就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信被称为唯信。这些人也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也就是反对神性人身,因为那些确认唯信的人大部分是纯属世和感官的;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和感官人对人身里面的神性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属世和感官地思想主的人身,没有同时出于任何属灵概念来思想;因此,他们思想主的方式与他们思想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的方式是一样的,他们还教导这一点;因此,在他们的思维观念中,他们将主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从而将这两者,即主的神性和人身彻底分开;尽管他们的教义,也就是亚他那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这样教导的,他们仍如此行,因为该教义教导,神性和人性或人身是一个统一的位格,这两者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让他们当中的任何人自我检查一下,他就会发觉,这就是他们对主的观念。由此清楚可知,与龙争战的“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什么意思,即是指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为了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能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否则,他们就无法处于任何对主之爱,从而无法处于任何对邻之仁,因为这仁与爱只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不来自与祂的人身分离的神性,也不来自与祂的神性分离的人身;因此,在龙及其使者被摔到地上之后,有声音从天上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启示录12:10)。由此清楚可知,“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什么意思。
具体到米迦勒,人们根据字义认为,他是天使长之一;但天堂里没有天使长。诚然,有高级天使和低级天使,也有智慧的天使和不怎么智慧的天使;天使社群里有管理其他天使的主管,但却没有行使专制的权柄、使其他人服从的天使长。这种管理在天堂没有一席之地,因为在那里,没有人从心里承认任何人高于自己,唯独主除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你们也不应被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你们中那最大的,该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3:8–11)
而圣言所提到的那些天使或使者,如“米迦勒”和“拉斐尔”,是指管理和职能,一般是指所有天使的管理和职能的固定和确定部分,或有限和某个部分;因此,此处“米迦勒”表示前面所说的天使职能的那一部分,即取自圣言的教义的那部分的捍卫,该部分教导,主的人身是神性,人必须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才可以从主接受救恩。因此,天使职能的那部分意味着与那些将主的神性与人身分离,将信与爱和仁的生活分离争战,事实上,与那些用嘴唇而不是在生活中信奉仁爱的人争战。
此外,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在灵义上不是指天使,而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302节),因为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而是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天使长也一样,天使长表示这神性真理,如前所述。此外,天堂里的天使没有像世人那样的名字,而是有表达其职能的名字;一般来说,每位天使都有一个照其品质被赐予他的名字;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事物和状态的品质。米迦勒这个名字从它在希伯来语的起源来说,表示“像神一样的人”;因此,米迦勒表示在这一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即: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人必须从主活着,也就是活在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中、活在对邻之爱中。但以理书(10:13, 21; 12:1)也提到米迦勒,在那里和在此处一样,米迦勒表示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真理是给那些将属于主要建立的教会之人的;因为“米迦勒”表示那些将支持新耶路撒冷的教义之人,该教义的两个要点是:主的人身是神性,必须过一种爱与仁的生活。
犹大书在这些话中也提到米迦勒:
天使长米迦勒跟魔鬼争辩、为摩西的身体而辩论时,尚且不敢说一句毁谤的话,只说,主责备你吧!(犹大书1:9)
使徒犹大从通过对应所写的古书中引用了这些话,在这些书中,“摩西”是指圣言,他的“身体”是指圣言的字义;由于此处“魔鬼”所指的人与启示录中的“龙”所指的一样,龙也被称为“撒但”和“魔鬼”,所以明显可知,“米迦勒跟魔鬼争辩、为摩西的身体辩论”表示什么,即:这些人歪曲圣言的字义。由于字面上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恶人能扭曲它,使它偏离它的真正意义,所以古人说(犹大的这些话就是从古人那里引用的):“米迦勒尚且不敢说一句毁谤的话。”“摩西”在灵义上表示律法,因而表示圣言(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859e, 5922, 6723, 6752,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8787, 8805, 9372, 9414, 9419, 9429, 10234, 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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