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2.“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这从“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千二百六十天”是指从开始到结束,因而是指完全(对此,参看AE 636节);因为这个数字涉及三年半,“三个半”,无论是年还是日,都表示完全(参看AE 532, 658节)。“叫他们养活她”这么多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因为这一点从前面的经文可知,即“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这表示“妇人”所指的新教会一开始在少数人当中,但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当中;所以才补充说,直到它成长到完全;此外,“养活”表示维持生命并成长。
有几个原因可以解释为何这个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首先要在少数人中开始,然后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最后成长直到完全。首先,它的教义,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只能被那些从内层受真理影响的人承认和接受,而只有那些能看见真理的人才从内层受真理影响,只有那些培育自己的智力官能,没有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在自己里面摧毁它的人才看见真理。第二个原因是,新教会的教义只能被那些没有通过教义,同时通过生活确认唯信的人承认,从而接受;只通过教义确认不会阻止接受,但通过生活确认却会阻止;因为这些人不知道什么叫对主之爱,也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他们也不想知道。
第三个原因是,地上的新教会照着它在灵人界的增长而成长,因为来自灵人界的灵人与世人同在,他们来自那些活在地上时就处于其教会的信仰之人;在这些人当中,只有那些对真理拥有一种属灵情感的人才接受教义;只有这些人与该教义所在的天堂结合,并且他们将天堂与世人结合。在灵界,这些人的数量现在天天增长;因此,在地上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也照着他们的增长而增长。这些也是主离世之后的基督教会在欧洲增长如此缓慢,没有达到它的完全,直到一个时代逝去的原因。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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