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31

731.“在那里有神

731.“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表示教会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这从“地方”和“神预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方”是指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预备”是指主提供,因为人所做的事是预备的,而主所做的事是提供的。此外,提供论及“地方”所表示的状态,而“预备”论及“地方”。它表示在此期间的状态可以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提供,因为妇人逃到旷野表示这教会还在少数人当中,因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因而没有处于真理的人当中,这可见于前文(AE 730a节)。由此可知,这句话,即“在那里有神给妇人预备的地方”表示教会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接下来的话,即“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参看AE 732节)。不过,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更充分地论述了妇人在旷野的“地方”所指的教会的这种状态,因为经上说:“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情况。

“地方”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空间、地方和距离在其起源上就是生命状态。事实上,这些在那里看起来和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然而,它们在这方面是不同的,即:每个人的品质都可从他所住的地方得知,而他所住的地方可从他是什么得知;因此,它总体上照着方位与所有人的地方有关,具体地与社群里的地方有关,更具体地或个体地与家里、甚至房间里的地方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地方与状态的品质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在灵界,出现在眼前的一切事物,甚至陆地,都是属灵事物的对应;这就是为何“地方”表示状态。空间、地方和距离在其起源上是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表示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91–199节,标题是关于天堂的空间)。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我们的世界,用地方来标明状态是一种习俗,如“建在高处”、“在显赫之地”、“在尊贵之地”就是用来表示一种崇高、显赫或尊贵状态的词语。

由此明显可知,主对祂的门徒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在祂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祂要去为他们预备地方;祂若去为他们预备了地方,就必来接他们到祂自己那里去。(约翰福音14:2, 3)

“为他们预备地方”表示照着各人的生命状态为各人提供天堂,因为“门徒”表示所有将要属于祂的教会之人。路加福音: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找安息之所。(路加福音11:24)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表示将邪恶,由此将虚假从一个悔改的人那里移除;他因寻找安息之所而走遍的“干旱之地”表示属于其生命的邪恶和虚假的状态。在提到一个地方和数个地方的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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