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1.“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表示教会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这从“地方”和“神预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方”是指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预备”是指主提供,因为人所做的事是预备的,而主所做的事是提供的。此外,提供论及“地方”所表示的状态,而“预备”论及“地方”。它表示在此期间的状态可以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提供,因为妇人逃到旷野表示这教会还在少数人当中,因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因而没有处于真理的人当中,这可见于前文(AE 730a节)。由此可知,这句话,即“在那里有神给妇人预备的地方”表示教会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接下来的话,即“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参看AE 732节)。不过,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更充分地论述了妇人在旷野的“地方”所指的教会的这种状态,因为经上说:“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情况。
“地方”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空间、地方和距离在其起源上就是生命状态。事实上,这些在那里看起来和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然而,它们在这方面是不同的,即:每个人的品质都可从他所住的地方得知,而他所住的地方可从他是什么得知;因此,它总体上照着方位与所有人的地方有关,具体地与社群里的地方有关,更具体地或个体地与家里、甚至房间里的地方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地方与状态的品质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在灵界,出现在眼前的一切事物,甚至陆地,都是属灵事物的对应;这就是为何“地方”表示状态。空间、地方和距离在其起源上是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表示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91–199节,标题是关于天堂的空间)。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我们的世界,用地方来标明状态是一种习俗,如“建在高处”、“在显赫之地”、“在尊贵之地”就是用来表示一种崇高、显赫或尊贵状态的词语。
由此明显可知,主对祂的门徒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在祂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祂要去为他们预备地方;祂若去为他们预备了地方,就必来接他们到祂自己那里去。(约翰福音14:2, 3)
“为他们预备地方”表示照着各人的生命状态为各人提供天堂,因为“门徒”表示所有将要属于祂的教会之人。路加福音: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找安息之所。(路加福音11:24)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表示将邪恶,由此将虚假从一个悔改的人那里移除;他因寻找安息之所而走遍的“干旱之地”表示属于其生命的邪恶和虚假的状态。在提到一个地方和数个地方的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如此。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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