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1.“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表示教会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这从“地方”和“神预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方”是指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预备”是指主提供,因为人所做的事是预备的,而主所做的事是提供的。此外,提供论及“地方”所表示的状态,而“预备”论及“地方”。它表示在此期间的状态可以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提供,因为妇人逃到旷野表示这教会还在少数人当中,因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因而没有处于真理的人当中,这可见于前文(AE 730a节)。由此可知,这句话,即“在那里有神给妇人预备的地方”表示教会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接下来的话,即“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参看AE 732节)。不过,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更充分地论述了妇人在旷野的“地方”所指的教会的这种状态,因为经上说:“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情况。
“地方”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空间、地方和距离在其起源上就是生命状态。事实上,这些在那里看起来和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然而,它们在这方面是不同的,即:每个人的品质都可从他所住的地方得知,而他所住的地方可从他是什么得知;因此,它总体上照着方位与所有人的地方有关,具体地与社群里的地方有关,更具体地或个体地与家里、甚至房间里的地方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地方与状态的品质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在灵界,出现在眼前的一切事物,甚至陆地,都是属灵事物的对应;这就是为何“地方”表示状态。空间、地方和距离在其起源上是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表示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91–199节,标题是关于天堂的空间)。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我们的世界,用地方来标明状态是一种习俗,如“建在高处”、“在显赫之地”、“在尊贵之地”就是用来表示一种崇高、显赫或尊贵状态的词语。
由此明显可知,主对祂的门徒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在祂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祂要去为他们预备地方;祂若去为他们预备了地方,就必来接他们到祂自己那里去。(约翰福音14:2, 3)
“为他们预备地方”表示照着各人的生命状态为各人提供天堂,因为“门徒”表示所有将要属于祂的教会之人。路加福音: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找安息之所。(路加福音11:24)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表示将邪恶,由此将虚假从一个悔改的人那里移除;他因寻找安息之所而走遍的“干旱之地”表示属于其生命的邪恶和虚假的状态。在提到一个地方和数个地方的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如此。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那女人”表示天主教(723,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之事上变得疯狂(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1,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173,586,664节)。“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6,16,490,501,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的是“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717,718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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