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通过圣言对一切虚假的驱散。这从“从口中出来”和“长剑”或“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口中出来”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出来;“长剑”或“剑”是指争战的真理,由于真理在争战时,会驱散虚假,所以“长剑或剑”也表示对虚假的驱散。长剑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由于真理(对虚假)的完全驱散。“长剑”或“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6353, 8294节)。由于“长剑或剑”经常在下面的经文(如启示录1:12, 16; 6:4, 8; 13:10, 14; 19:15, 21)中被提及,所以等我们论述这些经文时,会解释并说明它表示与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的真理;因此,我们在此不引用来自圣言的任何引文以证实现在的这种含义。
556.“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那些不爱自己胜过主的人。“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爱自己和世界,因为“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此,“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至死”表示宁愿死;因此,这是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死,也不放弃这两种爱。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耶稣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路加福音17:33)
约翰福音:
爱惜自己灵魂的,就丧失它;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灵魂的,要保全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马太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因为凡要救自己灵魂的,必丧失它;凡为我丧失灵魂的,必得着它。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足以赎回自己灵魂的价值呢?(马太福音16:24, 26; 马可福音8:34-37; 路加福音9:24-25)
“爱主”是指喜欢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因而在它们被铭刻在其生命上的人里面;它们通过意愿和遵行它们而被铭刻在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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