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29

729.启12:6.

729.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

“妇人就逃到旷野”表示在少数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从而没有处于真理的人中间(739节);“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表示它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731节);“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732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