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8. “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主对该教义的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这从“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孩子”(或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所生的男孩子)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事实上是指真理的教义,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以及最后信之教义。“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是指主的保护,免受“龙”的伤害,因为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意图并渴望吞吃所生产之物。这些话在此表示主的保护,免受“龙”所指的那些人伤害。由于这教义将是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所以经上说它受到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经上说“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神”表示主,“祂的宝座”表示天堂;它被提到主和天堂那里,是因为这教义来自主,天堂处于该教义。
此处论到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去的孩子的话,也论及雅列的儿子以诺,不过是以这些话来论及的:
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创世记5:24)
此处“以诺”是指谁,“以诺”表示什么,已经从天堂揭示给我了,即:他们是那些将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代表和对应收集起来的上古教会之人;因为上古教会之人处于对他们用肉眼所看见的一切事物的属灵理解和感知,他们由此从世上的物体中清楚感知到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由于主预见这属灵的感知将在他们的后代中间灭亡,与这感知一道灭亡的,还有对应的知识,而人类通过对应的知识拥有与天堂的结合,所以主规定,那些生活在上古之人当中的人中的一些人要汇集对应关系,把它们收集成手稿,或说变成书本形式;“以诺”就是指这些人,此处所表示的,就是这本书或手稿。由于这本书或手稿要为大洪水之后主将要建立的即将到来的众教会提供在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所以主保存了它,以供他们使用,它也被保护起来,免得邪恶的上古教会最后的后代对它造成伤害。因此,这就是“以诺不在了,因为神将他取去”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此可见,“妇人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什么。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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